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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的金诺优享重疾险有哪些保险责任?看看条款!

2021-05-181318次浏览
小新客服
在我们深入了解一款保险产品的时候,不可避免的就会查看它的保险条款,那么太平洋的金诺优享重疾险的保险条款是怎么的呢?

太平洋金诺优享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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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诺优享重疾险的保险责任:


1.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是因为遭到意外导致身故或者全残,以及等待期后因为其它原因导致的身故或者全残,都是会进行理赔的,但是因为对未成年人有一定的保护,所以对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有些限制,具体来说就是:


如果被保险人未满18周岁出险,那么保险公司就是返还已交保费给付身故保险金或者是全残保险金,理赔过后,合同终止;在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时候,保险公司给付的是基本保额和现金价值的较大者作为保险金。


如果是在等待期内不是因为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或者全残,那么保险公司将会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返还已交保费作为保险金。


2.重疾保险金:


在等待期后,如果被保险人患上保险合同中的重疾,那么保险公司将会给付基本保额和现金价值的较大者作为重疾保险金,如果是在等待期内非意外原因导致出险,将会返还已交保费。


但是如果是因为意外导致出险,是不会受等待期限制的。


3.轻症保险金:


这款保险产品能够保障轻症,如果是在等待期后因为意外伤害意外的原因导致被保险人患上保险合同中轻症,那么保险公司将会给付20%的基本保额作为轻症保险金,最多是可以给付3次的。


4.保费豁免:


如果被保险人患上保险合同中的轻症,那么保险公司除了会给付轻症保险金之外,还会豁免后续应交的保费,保险合同是继续有效的。


金诺优享重疾险的免责条款: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等情况下,如果被保险人出险,那么保险公司是不会承担保险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