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三次给付的百年附加安康重大疾病保险怎么样?

2021-05-12397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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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附加安康重大疾病保险是百年人寿推出的一款重疾险产品,为被保险人提供35种种重大疾病的保障。可三次给付的百年附加安康重大疾病保险怎么样?本文对此款重疾险产品做了详细的解释说明。

一、百年附加安康重大疾病保险的基本信息

 

百年附加安康重大疾病保险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需在0-60周岁,投保人有10天的犹豫期,在这10天内如果投保人退保,保险公司将无息退还所交保费,有90天的等待期,在90天的等待期内如果被保险人出险的话,保险公司是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保障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0年、30年或者保障至70周岁。

 

缴费期间

3年期

5年期

10年期

15年期

20年期

30年期

交至70周岁

最低投保年龄

28

28

28

28

28

28

28

最高投保年龄

65周岁

65周岁

60周岁

55周岁

50周岁

40周岁

65周岁

 

二、百年附加安康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险责任

 

1、重大疾病保险金:

 

①在保险合同的保障期限内,被保险人如果被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确诊初次患上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那么保险公司将按基本保额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该组别的重大疾病保险责任终止。

 

②距首次重大疾病365天后,被保险人患上除首次重大疾病所属组别的重大疾病,经保险公司核查属实,保险公司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该组别的重大疾病保险责任终止。

 

③距第二次重大疾病365天后,被保险人患上除前两次重大疾病所属组别的重大疾病,经保险公司核查属实,保险公司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第三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2、等待期:在本合同生效90日内,被保险人初次患上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但无息退还所交保费,同时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三、百年附加安康重大疾病保险的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疾病、达到疾病状态或进行手术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或未遵医嘱使用管制药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6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7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