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2号长期重大疾病保险主要保障的是被保险人保障期间内出现的重大疾病风险以及身故风险。相对于同类保障来说还是非常优秀的,只要产品的保障责任可以满足自身风险保障需求,以及保费资金在投保预算中,都可以投保购买。
重大疾病保险则是被保险人保障期间初次罹患专科医生确诊的、合同约定保障范围内的重大疾病,且自确诊日起生存满28天后,保险公司将根据以下情形之一金额向其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理赔过后合同保障效力到此终止。
(1)若被保险人在合同首个保单年度确诊罹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则理赔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
(2)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第二个保单年度被确诊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则向其理赔2倍合同基本保险金额;
(3)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第三个保单年度或此之后确诊罹患合同约定保障范围中的重大疾病,则理赔其3倍合同基本保险金额。
身故保险则是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不幸身故,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累计已缴纳的保费作为身故保险金给付给指定受益人,理赔过后,合同保障效力终止。
二、国华2号长期重大疾病保险不保什么
国华2号长期重大疾病保险不保障责任范围之外的风险情形以及合同免责条款中的情况,其中免责条款就有以下规定: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4)被保险人酗酒、殴斗、服用、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违反规定使用麻醉或精神药品,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照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因疾病导致的;
(9)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