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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险常见拒赔理由有哪些?这些你一定要知道

2020-10-09283次浏览
小新客服
投保一份健康险之后,并不是发生了健康方面的事故就可以得到保险公司赔偿的。在一定情况范围内,保险公司也不会进行理赔,今天小新就为大家带来了健康险常见拒赔理由,一起了解下吧~

一、未如实健康告知

 

投保健康险前保险公司都会有一项健康告知,为避免出现投保人带病投保的情况,降低承保风险。投保人需要对自身健康状况如实回答,做到“有问必答,不问不答”。若投保人有意隐瞒实情,保险公司发现后有权拒绝理赔。

 

我国《保险法》 第十六条规定: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二、疾病程度未达到合同要求

 

被保险人患病出险后,若所患疾病未达到保险合同中要求的级别程度,也无法得到相应理赔。

 

常见拒赔疾病:

 

1.原位癌。

 

2.皮肤癌,不包括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以及恶性黑色素瘤。

 

3.感染艾滋病病毒。

 

4.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三、就诊医院、科室不符合合同规定

 

被保险人患病出险后,所就诊的医院、就诊方式或科室需要符合保险合同中的相关约定。若情况不符,保险公司也无法进行赔付。

 

四、免责条款范围内

 

若是被保险人出险的情况符合保险合同免责条款内容,保险公司就不会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在投保前一定要认真查看保险合同中的相关约定以及免责内容,避免在理赔时出现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