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免责条款无效情形有哪些
对于保险免责条款无效情形,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
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二、保险免责条款有哪些
保险免责条款对于不同的险种类型也有不同规定。目前常见的保险免责条款有以下内容:
(1)因战争、军事行动、叛乱、罢工、暴动和核辐射等所致的伤残或死亡;
(2)因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故意行为造成的伤残或死亡;
(3)因被保险人的吸毒、酗酒、聚众斗殴及犯罪行为造成的伤残或死亡;
(4)投保人、被保险人对投保时的告知事项有隐瞒或欺骗行为;
(5)艾滋病、性病、先天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
(6)于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或自残。
具体的免责情形还是还是要参照保险合同详细条例规则。
三、保险免责是不是就不保吗
对于保险合同中的免责范围情形,保险公司都是不予保障的。责任免除是保险公司对承担责任的限制,对于被保险人发生的一些不在合同约定条款中的情况,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免责条款明确了保险公司不负责理赔的事故范围,以及哪一些事故造成经济损失、人身伤亡不赔偿。
所以在投保之前,对于合同的免责条例一定要做到清楚的了解,避免在之后的理赔过程发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