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陆家嘴国泰佑达安康重疾险保险责任
1、重疾保障:保障108种重大疾病,不分组可赔付2次。被保险人18周岁之前赔付200%的保额,18周岁之后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生效满10周年之前,赔付120%的基本保险金额;在保险合同生效满10周年之后,赔付基本保险金额。
需要注意的是需要由经国务院卫生部门评审确定的属于二级 (含)以上的医院专科医生初次明确诊断,且保险公司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后,保单的现金价值变为0。
2、中症保障:保障20种中症,不分组可赔付2次,每次赔付50%的基本保额,也需要由经国务院卫生部门评审确定的属于二级 (含)以上的医院专科医生初次明确诊断。
3、轻症保障:保障30种轻症疾病,不分组可赔付3次,依次赔付30%、35%、40%的基本保额。也需要由经国务院卫生部门评审确定的属于二级 (含)以上的医院专科医生初次明确诊断。
4、身故保障:被保险人在18周岁之前身故,保险公司赔付200%的基本保额;18周岁之后,按下列三种计算方式金额较大者赔付:
①保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②被保险人身故时所在保单年度末,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③以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准,计算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日止,保险合同应交保险费总额。
5、中症/轻症疾病豁免保费: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国务院卫生部门评审确定的属于二级 (含)以上的医院专科医生初次明确诊断为中症或轻症,保险公司将豁免保险费,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6、特定传染病身故保险金:经国务院卫生部门评审确定的属于二级(含)以上的医院专科医生或国家各级卫生主管部门公布的相关传染病的医疗救治定点医院或医疗机构初次明确 诊断确定为本合同特定传染病列表内所界定的特定传染病,并自特定传染病确诊之日起180天内因该特定传染病导致身故的,保险公司将赔付20%的基本保险金额。
7、长期护理保险金:经国务院卫生部门评审确定的属于三级医院或双方认可的司法鉴定机构初次认定符合长期看护状态的,自被保险人被认定符合长期看护状态起算每一个合同生效月对应日9仍生存的,保险公司按下列三项计算方式所计得金额的最大值的一百二十分之 一给付长期护理保险金,连续给付十年,共计一百二十次。
①保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②被保险人长期看护状态初次时所在保单年度末,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③以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准,计算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长期看护状态诊断确定日止,保险合同应交保险费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