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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时没有如实告知怎么办?补充告知了解一下

2021-05-071336次浏览
小新客服
小程几年前在老家买过一份保险,当时保险业务员让他把健康告知书都勾了“否”,当时小程没有觉得有什么问题,但是随着对保险的熟悉,他了解到自己当时是存在一些健康告知问到的异常情况的。为了以后能正常理赔,不与保险公司产生冲突,小程选择了补充告知。

一、什么是补充告知?

 

补充告知就是大家买了一份保险,投保的时候没有如实告知,保单承保了,可是大家担心以后理赔有问题,又想告知了,那么就可以向保险公司进行补充告知。

 

补充告知属于保险保全的一个项目,投保人可就投保时问询的问题没有具体告知的或者告知不详的,告知有误差的内容进一步进行补充说明。而在补充告知后,原保险合同会重新审核。

 

二、保险怎么补充告知?

 

补充告知,其实本质上也是一次健康告知,是在投保后针对漏告、忘告的一些情况进行告知。

 

补充告知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直接到柜面办理。客服人员会登记你的保单并提交给核保部门,由核保部门审核、得出结论,对于难以确定的身体异常情况,可能会要求出具体检证明。

 

那么,保险补充告知需提供什么资料呢?

 

第一,我们需要准备好检查结果报告以及医生的确诊病历本,这样是有助于保险公司的核保人员尽快的通过审查的。

 

此外,如果是去柜台办理,身份证、保单需要带齐全,还有些保险公司可以在线上直接补充资料,按照系统提示的步骤完成即可

 

补充告知的几种结果,无非是标准体承保、除外责任承保、加费承保、拒保这几种。

 

核保人员认为影响不大的病症,比如I级高血压,或者得肺炎住过一次院,可能仍然可以标准体继续承保。但对于情形比较严重的疾病,比如糖尿病,那可能就要拒保了。

 

三、保险补充告知后被拒保怎么办?

 

如果真的被拒保了,大家可以及时去寻找一些核保宽松的产品作为替代。

 

当然,有一点要提醒的是,如果保单生效还不满两年的,保险公司是可以解除合同的,但保单已经生效满两年,那么保险公司就没办法要求退保了。这是因为,《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2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这个法条写的很清楚,即使存在不实告知,合同成立超过2年的,保险公司也无法解除合同。不过保险公司可能会做除外责任承保/加费承保。

 

如果大家不想除外承保或加费承保,也不要急于退保,可以先投保了其他产品并过完等待期后再进行退保,让自己的保障没有空窗期。

 

最后提醒大家,虽然《保险法》第十六条的不可抗辩条款是维护投保人权益的重要法条,但这一法条的成立是基于最大诚信原则这一基础的大家不要因为有这样的2年不可抗辩期存在就故意骗保等,这样的结果一样会导致理赔时产生纠纷或直接拒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