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产品

通过一则理赔案例,读懂重大疾病保险是不是确诊即赔?!

2021-01-053870次浏览
小新客服
购买保险产品不是过家家,而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签订,涉及到理赔等,如果纯属故意,是需要付法律责任的。

真实案例:

2019年4月,张某在当地的一家保险公司买了重大疾病保险,保额10万!不幸的是,2020年6月,张某突觉身体不舒服,自己发现腹部有包块,很害怕,怕出现问题,便立即去医院检查。检查下来,最终被医院确诊为畸胎瘤,住院治疗了一段时间后,张某就出院回家休养了!

出院之后,张某便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整理相关资料申请理赔,等了一段时间后,张某以为马上就可以拿到赔偿金了,谁知拿到的却是保险公司的拒赔通知书,而通知书只有不满足理赔条件这句话,到底为什么不满足和拒赔却啥也没有说。

张某很是不解,便想是不是自己的资料不充足导致的呢?于是就找医生出具了一份关于自己身体情况的说明,证明自己所患的是卵巢癌,并且再次提交了自己的理赔材料,谁知保险公司仍然是拒赔的通知。

张某很生气,于是打电话给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谁知给予的回复却是: 拒赔结果是上面给的,自己只是传话的,需要去找总公司的负责人。于是张某又去了保险公司总公司找到负责人,负责人说:这个保单确实不属于理赔范围之内,至于为什么,这就需要专业的理赔部门来回答!

到最后,保险公司也没有给出张某一个说法。面对如此情况,小新的建议是:告保险公司,维护自己的权益。

小新解说:

由于医生已经为张某出具了疾病的证明材料,确定所患的疾病是卵巢癌。我们都知道,重大疾病保险的第一个保障疾病便是恶性肿瘤,针对这个范围,卵巢癌确实是可以赔付的。具体的还需要结合当时张某所提供的医学材料和证明,是否可以理赔。显然,拒赔不给出具体的理由,是很不合理的。

其实,并非所有的保险公司都是如此,大家还是要真诚看待。对于保险公司,应该第一时间从客观的角度出发,不然这种不专业的理赔行为、不积极解决问题的态度以及推卸责任的行为都只会给保险公司抹黑,给整个保险行业带来不好的影响。

现在随着风险越高,国民的保险意识越来越强,为什么保险推销还是那么难?人们对于保险公司的印象为什么还是那么差?为什么一旦是政府做背书的保险,往往都是很热销的产品?保险公司应该思考思考。不能只专注于赚钱卖保险产品,却不理赔,世上没有这么好的事情。

我希望保险公司在卖力做推销的时候,更要做好相关的售后理赔。虽说,谁都不想要用到保险产品,但是一旦出现了风险,都指望这笔钱度过这个风险期,如果拒赔或者态度差,故意拖延,不仅会导致人的体验差,只会加深大家对保险的坏印象。

说实话,对于拒赔,并未所有的用户不能接受,只要在保险合同范围内的拒赔,没有用户会说什么。但如果故意不赔,比如:拒赔,还说不清楚理由,你让用户怎么想,怎么看待保险产品。如果会有好印象,那才是奇了怪了!

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人对于保险公司的体验是:卖保险产品各种服务周到,到理赔时,各种推卸责任不理赔,完全的敷衍了事,翻脸比翻书快的态度,谁能受得了。购买保险产品不是过家家,而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签订,涉及到理赔等,如果纯属故意,是需要付法律责任的。

小新特别提醒大家:如果大家在理赔和服务的过程,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请及时维权,去银保监投诉或告保险公司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毕竟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只要我们的有充足的证据,就可以了,小新是支持的,维护行业环境,人人都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