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责任免除
具备任一下列情形时,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1)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见释义 8.2)身故;
2) 既往病症(见释义 8.3)及其并发症导致猝死;
3) 被保险人保单生效前患有心脑血管疾病、高血压或糖尿病,且在此次旅行开始后因心脑血管疾病、高血压或糖尿病或前述疾病并发症申请索赔;
4) 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导致猝死;
5) 被保险人任何因整容、整形手术、内外科手术或其他医疗行为遭受伤害;
6) 被保险人存在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ICD-10)》为准)期间猝死;
7) 主险条款规定的责任免除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