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人寿附加定期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天安人寿附加定期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天安人寿附加定期重大疾病保险条款是一份保险合同,旨在为保险人提供在被确诊患有特定重大疾病时的经济保障。该保险条款的适用范围包括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被确诊患有以下疾病: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冠状动脉介入手术、主动脉手术、肝功能衰竭、肾功能衰竭、骨髓移植、多个器官移植等。

被保险人在被确诊患有上述疾病时,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给付的保险金。保险金的给付方式可以选择一次性给付或分期给付,具体给付方式需要在保险合同中约定。此外,该保险条款还规定了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需要遵守的一些规定,如告知义务、保险费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等。

总之,天安人寿附加定期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为被保险人提供了一种重大疾病保障的方式,可以有效地减轻被保险人和其家庭在面对重大疾病时的经济负担。

知识 天安人寿附加定期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太平真爱定期重大疾病保险简介 投保年龄:出生满60天-55周岁 保险限期:10、20年、至55岁、至60岁、至65 缴费方式:趸缴、3年缴、10年缴、20年缴、至保障期限 责任1.保恶性肿瘤等18种重大疾病,观察期9...查看详情>

案例 天安人寿附加定期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新一站保险网5月25日讯:合众珍爱幸福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是一款惠民的保障型产品,投保年龄放宽至65周岁,包含50种重大疾病保障和专家会诊服务,在同等交费情况下,保障提高20%-30%,并且高额的生命、重疾保障伴随终身...查看详情>

拓展 天安人寿附加定期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保障对象:新生儿重大疾病保险有什么特点?  专家分析:  每当一个新生命来到这个世界之后,父母脸上总是洋溢着幸福的笑容。随着社会观念的改变一般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如何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就是摆在新生儿...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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