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职工生育保险

山东省职工生育保险
山东省职工生育保险是指山东省内职工参加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保障职工在生育期间的权益和福利。该保险制度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管理和监督。根据山东省职工生育保险的规定,参保职工在怀孕、分娩和产后期间可以享受一系列的福利待遇。首先,参保职工可以享受生育津贴,用于补贴生育期间的生活费用。其次,参保职工还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包括产前检查、分娩费用、产后恢复等费用的报销。此外,参保职工还可以享受生育护理假期,用于照顾新生儿和产妇的假期。为了参加山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职工需要按时缴纳相应的保险费。保险费的缴纳由职工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具体比例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定。参保职工可以通过工资扣除的方式缴纳保险费,也可以选择一次性缴纳。总之,山东省职工生育保险为职工提供了一定的生育保障,保障了职工在生育期...

新闻 山东省职工生育保险

  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随着《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实施,深圳市将于3月15日起向企业首次发放生育津贴。这意味着,为女职工在生育假期垫付工资的企业可以从政府处领取生育津贴。  同时,自今...查看详情>

知识 山东省职工生育保险

广大省直单位职工注意啦!记者昨日从广东省、广州市人社部门获悉,从2015年1月1日起,广东省直统筹生育保险已划归属地管理,共涉及51万省直单位职工,其中划归广州市管理的有约41万。这就意味着,之前在省社保局参加...查看详情>

案例 山东省职工生育保险

山东省15市已开展公积金异地贷款放开尺度不一 扩面尚存难题10月8日起,全面推行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这是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三部委9月底所提出的明确要求。山东情况如何?10月8日,记者从省住建厅及各市住房...查看详情>

拓展 山东省职工生育保险

 ?? 10月1日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下称《办法》)正式实施,相关的生育保险参保人待遇标准也有了多项新的变化。9月30日,广州市医保局发布相关指引,详解生育保...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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