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公积金使用范围

青岛公积金使用范围
<p>青岛市的公积金是由政府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旨在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公积金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br><br>1.&nbsp;&nbsp;购买住房:职工可以将公积金用于购买自住住房,包括新房、二手房、商住两用房等。<br><br>2.&nbsp;&nbsp;购买商铺:在一定条件下,职工也可以将公积金用于购买商铺。<br><br>3.&nbsp;&nbsp;购买自建房:职工可以将公积金用于自建住房的建设。<br><br>4.&nbsp;&nbsp;购买经济适用房: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使用公积金购买政府提供的经济适用房。<br><br>5.&nbsp;&nbsp;还贷:职工可以将公积金用于商业贷款的还款。<br><br>需要注意的是,使用公积金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规定,具体操作流程可以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p>

新闻 青岛公积金使用范围

<P>公积金使用提取条件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须提供购房及已付购房款税控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供开发商账户,购房一年内有效)</P><P>2、购二手房:须提供房屋买卖契约、房地产转让税收证...查看详情>

知识 青岛公积金使用范围

住房公积金提取与转移 一、什么是住房公积金提取? 答: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公积金提取分为约定提取、部分提取...查看详情>

案例 青岛公积金使用范围

“完善住房公积金使用相关政策措施,放宽使用限制,扩大使用范围,可用于支付房屋租金等”。7月1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健全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专项改革方案》(简称《方案》),提出完善<u>住房公积金</u&g...查看详情>

拓展 青岛公积金使用范围

建金[2015]1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财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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