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公积金缴纳规定

青岛公积金缴纳规定
<p>青岛市的公积金缴纳规定是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制定的,旨在保障职工的基本权益和福利。根据规定,企业和职工都需要按照一定比例缴纳公积金。一般来说,企业和职工的缴纳比例是1:1,即企业和职工各自缴纳公积金的金额相等。公积金的缴纳基数一般是职工的工资收入,但也有一定的上下限。另外,职工在缴纳公积金时需要注意遵守相关规定,如及时缴纳、不得擅自调整缴纳比例等。公积金是职工的一项重要福利,能够在职工需要购房、医疗等方面提供一定的帮助和保障。</p>

新闻 青岛公积金缴纳规定

06月15日讯,根据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青岛市有关规定,自7月1日起,青岛将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并确定月缴存额上限。缴存基数方面,7月1日起,青岛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5年职工月平...查看详情>

知识 青岛公积金缴纳规定

7月1日讯:昨日,记者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根据省住建厅等四部门文件精神,我市自7月1日起,相应规范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上限,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调整为12%,单位可以自行在5%-12%范围内...查看详情>

案例 青岛公积金缴纳规定

为做好2014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工作,根据《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津公积金委〔2009〕7号)及《关于调整2014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通知》(津公积金委〔2014〕3号),制定本操作规定。自2014年6月9日起...查看详情>

拓展 青岛公积金缴纳规定

秦皇岛公积金贷款结清办理须知一、贷款结清手续需由借款人本人到公积金中心办理二、房屋所有权证已办的结清手续1、携带证件:(1)借款人身份证(原件)(2)房屋所有权证(原件)(3)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件)(4)银...查看详情>
国寿短期意外险

其他热门活动

国内旅游险
境外旅游险专题
短期意外险
买保险
我的足迹
保险规划
关注我们
投诉反馈
返回顶部
关闭
vm-tel-xyz-product-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