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住房公积金换单位

南京住房公积金换单位
<p>南京市作为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之一,也是现代化城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在这里得到了充分的实施和发展。南京的住房公积金单位换单位包括各类企事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在南京,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修住房等。如果需要更换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可以向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原单位同意后,由新单位代为管理。南京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为城市居民提供了更多的住房保障,也促进了城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p>

新闻 南京住房公积金换单位

<P>去年10月末,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新规定,为进一步方便贷款职工每年一次办理住房公积金柜面提取还贷业务,自2012年1月1日起,柜面提取还贷业务的办理时间由原先的每年上半年每月的上半月,调整为全...查看详情>

知识 南京住房公积金换单位

<P>转移须知</P><P>《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查看详情>

案例 南京住房公积金换单位

南京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和缴纳基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查看详情>

拓展 南京住房公积金换单位

6月3日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近日印发《全国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报告指出,2015年全年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0987.47亿元,比上年增长44.92%。报告显示,2015全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14549.46亿元...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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