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受理期限

工伤保险受理期限
工伤保险受理期限是指工伤事故发生后,雇主或者被保险人应当在一定的时间内向工伤保险机构申报工伤,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受理期限为事故发生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在这个受理期限内,雇主或者被保险人需要及时向工伤保险机构报告工伤事故,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受伤人员的身份证明、医疗证明等。工伤保险机构在收到申报材料后,会进行审核,并根据相关规定判断是否符合工伤保险的受理条件。如果在受理期限内未能完成申报手续,雇主或者被保险人仍然可以向工伤保险机构申报工伤,但需要提供合理的理由,并经过工伤保险机构的审核才能受理。如果逾期未能申报工伤,可能会影响工伤保险的受理和赔付。因此,为了保障自身权益,雇主或者被保险人在工伤事故发生后应尽快向工伤保险机构申报,并在受理期...

新闻 工伤保险受理期限

张广宁指出要把保增长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实现今年经济增长10%的预期目标 昨天下午,广州市市长张广宁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关于确保实现我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预期目标的工作方案》...查看详情>

知识 工伤保险受理期限

2004年1月1日起颁布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对于扩大工伤保险的覆盖面、维护劳动者的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近来,国务院酝酿对《工伤保险条例》的个别条款进行修订,本刊从2006年7期起特邀从事工伤保险方面研究的专...查看详情>

案例 工伤保险受理期限

新一站保险网11月30日讯:员工在工作过程中手指被机器割断,属于工伤吗?汤先生:我跟某老板工作了大约一年,前几个月在工作过程中被机器割断了左手的一根手指,我去劳动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但该局叫我去查老板所开...查看详情>

拓展 工伤保险受理期限

近日,南宁市政府下发了《南宁市工伤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从2009年9月30日起,在南宁市建立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制度。将市本级和各县的工伤保险基金集中起来,统一调剂和使用,确保重特大...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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