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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营销电话须统一号码
晨报讯各保险公司电话营销专用号码在2011年6月30日前实现全国统一号码。昨天,保监会在公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人身保险电话营销和电话约访行为的通知》中予以明确要求。  通知指出,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变相开展电话营销业务;各公司电话营销专用号码应当逐步实现全国使用一个号码,在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多于一个号码的,要在2010年底统一到一个号码,2011年6月30日前实现全国统一号码;保险公司、代理合作机构...
栏目:保险监管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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