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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上人员不是第三者,无法冒充,不在承保范围之内

发布日期: 2015.08.14

导读:2014年7月16日晚8时许,人保财险海盐支公司接到95518查勘指令,报案人魏某称其驾驶的二轮摩托车从海盐县百步镇逍恬村开往海宁市区,在某转弯路段因采取措施不当撞上路旁行人齐某,导致自车翻车并致使齐某重伤、本人轻伤及本车受损的交通事故,并称伤者齐某因伤势严重已经狮岭卫生院紧急救治后转往海宁市人民医院治疗。...

近日,人保财险浙江省海盐支公司从医疗跟踪调查入手,成功识破一起车上人员按第三者报案,索赔金额达7万余元的骗赔案件。

2014年7月16日晚8时许,人保财险海盐支公司接到95518查勘指令,报案人魏某称其驾驶的二轮摩托车从海盐县百步镇逍恬村开往海宁市区,在某转弯路段因采取措施不当撞上路旁行人齐某,导致自车翻车并致使齐某重伤、本人轻伤及本车受损的交通事故,并称伤者齐某因伤势严重已经狮岭卫生院紧急救治后转往海宁市人民医院治疗。

人保财险海盐支公司医疗跟踪调查人员第一时间查阅承保资料,核实了二轮摩托车被保险人为魏某本人,于2013年11月5日在公司营业窗口投保交强险,保险期限一年。随后调查人员立即赶往狮岭卫生院和海宁市人民医院了解情况。经主治医生介绍,得知伤者齐某双侧盆骨粉碎性骨折、左手中指和左足大拇指挫裂伤、胸部及全身多处软组织擦伤,而驾驶员魏某伤势较轻。有临床经验的医疗跟踪调查人员发现齐某伤情与被撞的状况不符,且受伤部位与驾驶员魏某受伤部位部分相似,怀疑此案可能是一起将车上人员当做第三者的骗赔案件。

为查明真相,该公司医疗跟踪调查人员分别对两名伤者作了询问笔录,并要求魏某一同到事故现场勘查取证,同时走访现场附近的住户,进一步了解当时案发情况。为慎重起见,医疗跟踪调查人员还将本案的一些疑问请教了有关专家。根据对车辆受损情况和出险地的地形分析以及两名伤者的陈述出入,结合专家意见,证实该案是一起骗赔案件。

2014年7月25日,人保财险海盐支公司医疗跟踪调查人员向魏某列举了本案骗赔的有关证据,告知保险骗赔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在事实面前,魏某承认伤者并非是第三者而是车上人员,表示愿意接受教育并撤销对本案的索赔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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