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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先行赔付
发布日期: 2011.09.23
导读:保监会认为,昌平法院的司法建议有利于不断完善交强险制度,近期保监会有关部门正在组织深入调研,将派员到昌平法院详细听取意见,并专题征求改进意见,以便更好地调整完善交强险制度。保监会表示,保监会已经了解到媒体和广大网民对交强险有关问题的关切,将会按照法定...
中国保监会对北京昌平法院提出的“交强险‘先行赔付’监管,简化理赔程序,同时建议取消交强险赔偿金分类限额”做出回应。其表示高度重视该司法建议,已责成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将尽快提出解决方案。
保监会认为,昌平法院的司法建议有利于不断完善交强险制度,近期保监会有关部门正在组织深入调研,将派员到昌平法院详细听取意见,并专题征求改进意见,以便更好地调整完善交强险制度。保监会表示,保监会已经了解到媒体和广大网民对交强险有关问题的关切,将会按照法定程序,从有利于保护投保人利益角度进一步完善交强险现行制度。
交强险制度,自2006年7月实施以来已进行过调整,主要是针对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及费率问题。今年2月起交强险总责任限额比旧版提高了一倍多,为12.2万元,费率平均降低了1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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