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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份保险当嫁妆 不保爱情至少保权益

发布日期: 2013.05.15

导读:新《婚姻法》已实施一年多,房产证上加名公证的多了,女性购买保险的也多了。本文围绕女性流行买份保险当嫁妆、不保障爱情至少能保权益展开。

  自去年8月13日起,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已实施一年多。这一年来,房产证上加名公证的多了,女性购买保险的也多了。国内多家保险公司打着保护婚姻旗号新推出所谓的“爱情婚姻保险”,其实就是一份夫妻捆绑的综合保险计划。很多女性虽不相信保险能保障爱情,但仍会买份保险保障自己的权益,女性购买保险数量明显增多。

  女性流行买份保险当嫁妆

  山东济宁市民小陈是一位准新娘,这一段时间都为准备婚礼而忙碌。结婚前夕,男方家提出要求,希望女方能陪嫁一辆价值20万的轿车。小陈将男方家的提议告诉父母,小陈父母却提出了不同的意见。“我父母说,现在买一辆价值20万的车,等到七八年之后,这辆车价值可能仅为十万元钱。而男方投资购买的房子,再过几年,可能不会大幅贬值。所以,我父母同意,拿出10万元买辆汽车,剩下的10万元全部给我买保险。”

  小陈说,父母同她经过商量讨论,决定购买一份理财分红保险。每年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的保费,而每隔三年保险公司进行一次分红,若身故或发生意外则能领取一笔赔偿金。小陈介绍,虽然自己从未考虑过购买一份保险,但关系亲密的几位女性朋友都表示,愿意选择买份保险当作嫁妆,这样心理比较踏实,而且自己的生活也能多一份保障。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准新娘买份保险当作嫁妆似乎成了新时尚,有些白领女性收入较高,一直就有购买保险的习惯,婚后仍会继续购买;有的父母为女儿积攒了多年的嫁妆钱,在女儿结婚的时候就用这笔钱为其购买保险。而一些已婚女性则可用夫妻双方共有财产购买保险,例如夫妻双方分别为自己购买一份保险,在被保险人一栏写下自己的名字,而在受益人一栏内填下对方名字,这样既能增加夫妻双方的信任感,有利于维系双方感情,又能在一方出现意外情况时,另一方获得实实在在的生活保障。

  不保障爱情至少能保权益

  近期,“爱情婚姻保险”走红,而这种保险又被一些人描述成为“防小三险”。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这种所谓的“爱情婚姻保险”,其实就是一份夫妻捆绑的综合保险计划,组合内包含着各类常规保险产品。这种“爱情婚姻保险”不一定能保障婚姻幸福美满,但可侧重保障女性的合法权益,因此,不可否认保险公司推出的“爱情婚姻保险”可能只是一种营销噱头,女性购买保险时还是应货比三家,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济宁分公司个险部门负责人李经理告诉记者,从去年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正式实施以来,已婚女性尤其是新婚女性购买保险的人数和保单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都有明显增加。其中,在城市居住的女性更喜欢购买疾病险和理财分红保险,而在农村居住的女性更倾向于购买养老险。另外,女性购买保险应特别留意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等内容,签订保单时,最好将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受益人明确规定为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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