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堂纵览
合肥省内异地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2015解读
发布日期: 2015.10.18
导读:问:2015年可以异地公积金贷款买房吗用 答:只要两地的住房公积金有签署互贷协议就可以,目前已经实行的地区有湖南与湖北,广东省内部分城市省内互贷。
问:合肥市异地购房可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吗?一次最多可贷... 答:异地公积金贷款政策正在落地中,合肥什么时候可以,要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问:如果安徽省内公积金可以本省内异地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合肥的公积金应该是可以在肥西用的,但是你说的省内公积金异地使用是不成立的,只限本市
合肥出台省内异地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
日前,合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出台省内异地公积金贷款购房《实施细则(试行)》。细则仍明确为省内异地公积金在肥买房的单向使用,且使用过贷款者再申请贷款按二套房贷款计算,与商业贷款还清算一套房贷款不同。
细则解读
贷款对象:现户籍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在省内其它城市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购买合肥市行政区域内普通自住住房的职工。
贷款条件:将原先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满一年的期限缩短为六个月(含)以上,并明确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此外,无论是购买一手还是二手房,所购买房屋必须未办理过住房贷款。
贷款审查:已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的,按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这与商贷执行首套房认定新标准不同。家庭有未还清公积金贷款或第三套房贷款不予受理。
新一站向您推荐
- 新一站优选户外运动保险
- 热门户外运动,意外/急性病医疗保障,24小时紧急救...
- 3周岁-65周岁;经常参与户外运动的活跃一族
- 查看详情 ¥3.00 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