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堂纵览
女工领取失业保险期间生育,可享受5个月的生育补助费
来源: 中工网——《天津工人报》 作者:栾慧 | 发布日期: 2011.05.13
问:今年9月份单位与我终止了劳动合同,当时核定我可以领取15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刚领两个月我就发现自己怀孕了,如果在我分娩之前都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没有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对我还有没有什么补助?
答:据天津市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依据:《天津市失业保险条例》(津人发[2001]10号)规定: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住院生育子女,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5个月生育当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生育补助费。
新一站向您推荐
- 新一站优选户外运动保险
- 热门户外运动,意外/急性病医疗保障,24小时紧急救...
- 3周岁-65周岁;经常参与户外运动的活跃一族
- 查看详情 ¥3.00 起
- 新一站综合意外险短期计划4
- 50万保额,员工、实习生、短期工,含意外医疗、补贴
- 18周岁-60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生活的自然人
- 查看详情 ¥61.00 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