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堂纵览
签意外险须经被保人同意
发布日期: 2012.02.15
导读:《保险法》明确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保险法》明确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意外险就是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可见,没有丈夫同意,妻子无权购买这一保险。
同样,这也意味着不经被保险人同意,保险公司不能与投保人签订这一保单。保险专家表示,这是为了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
不过,如果是父母为未成年子女投保,并不受这一规定限制。
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
新一站向您推荐

-
新一站“逍遥游”境内旅游保险
- 可保本市出行,每天1元
- 1周岁-85周岁;境内出游人士
- 查看详情 ¥1.00

-
君安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日常公共交通全覆盖,飞机/轮船/高铁,地铁/出租车...
- 出生满30天-85周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人士
- 查看详情 ¥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