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堂纵览
共同保险
发布日期: 2011.11.10
共同保险又称"共保",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保险人共同承保同一笔保险业务。共同保险可分为两种不同类型:
(1)投保人就同一保险标的,同时与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保险公司签定一份保险合同。在发生赔偿责任时,其赔款按各保险公司承担的份额比例分保。
(2)在不足额保险时,其不足额部分应视为被保险人自保,故这种形式的保险亦可称由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共保。当损失发生时,不足额部分由被保险人自负。
共同保险特征
①共保人的保险责任期限必须是相同的。②共保人承保的责任范围必须是相同的。③共保人承保的标的必须是相同的。共同保险也指通过被保险人自保与保险人承保从而共同分摊危险的保险。如在不足额保险中其不足部分可视为被保险人自保。当发生损失时,保险人仅赔偿与保险金额相当的保险金,不足部分由被保险人自负。
新一站向您推荐
- 新一站优选户外运动保险
- 热门户外运动,意外/急性病医疗保障,24小时紧急救...
- 3周岁-65周岁;经常参与户外运动的活跃一族
- 查看详情 ¥3.00 起
- 新一站综合意外险短期计划4
- 50万保额,员工、实习生、短期工,含意外医疗、补贴
- 18周岁-60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生活的自然人
- 查看详情 ¥61.00 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