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站保险 保险学堂 保险词条 提前给付

提前给付

发布日期: 2011.11.10

在主合同有效期间且于保单生效日起一年后,被保险人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诊断确定为严重疾病末期,并经保险公司医师认定其所患疾病依现有医疗技术无法治愈 且根据医学及临床经验其平均存活期间在六个月以下者,可向保险公司申领“提前给付保险金”,但申领以一次为限。

申请金额以当时主合同疾病身故保险金的 50%为限,且同一被保险人依各保险合同所申领的“提前给付保险金”总额以人民币10万元为限。保险公司给付“提前给付保险金”后,主合同的保险金额,各 项保险给付、保险单现金价值及续期保险费均按“提前给付保险金”与当年度疾病身故保险金的比例相应减少,该减少部分视为效力终止。

新一站向您推荐

新一站优选户外运动保险
新一站优选户外运动保险 人保财险
热门户外运动,意外/急性病医疗保障,24小时紧急救...
3周岁-65周岁;经常参与户外运动的活跃一族
查看详情 ¥3.00
新一站君临神州境内旅游保险计划1
新一站君临神州境内旅游保险计划1 中国人寿财险
急重症、意外医疗,境内游,医保内0免赔
出生满180天-75周岁; 身体健康、适合旅行人士
查看详情 ¥0.70
买保险
我的足迹
保险规划
关注我们
投诉反馈
返回顶部
关闭
vm-tel-xyz-product-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