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10万元国寿福星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
发布日期: 2017.05.05
导读:问:中国人寿国寿福星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 答:我猜你的保额应该是2万。18,22,25周岁三个年龄领取保额的80%等于1.6万元;30周岁领取保额的60%等于1.2万元,再加每年的分红。这款产品非常的不错少儿教育金险种,最主要保障的全面性:投保人的豁免金和被保险人的成长金。这才是保险的真谛。
问:中国人寿国寿福星少儿两全保险 分红型 答:看保险计划书,业务员按照法律规定会提供给客户看的,载明了明细领取数值!
问:关于“国寿福星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 答:18岁、22岁、25岁领取,30岁领取,然后合同终止,共领取,共缴费,前提是娃娃0岁时买。所以你可以考虑平安的智能星,有重疾保障和意外医疗保障,还能领钱!
保障对象:您好,国寿福星少儿分红型,一年交4000元,共交14年,以后怎么领钱,每次领多少
专家分析:
该产品兼顾少儿保障和家庭理财,一旦投保人遭遇不幸或高残,可以免交投保人身故之日或身体高度残疾之日以后各期保险费,被保险人每年可领取基本保险金额50%的成长保险金至18周岁,延续关爱。
具体例子
王先生为其0周岁的儿子,国寿福星少儿分红型,选择交费至18周岁,年交保费14,540元,可获得如下利益。
生存保险金与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额的80%给付生存保险金8万。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22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额的80%给付生存保险金8万。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25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额的80%给付生存保险金8万。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3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额的60%给付满期保险金6万,合同终止。
成长保险金
投保人因意外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在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因疾病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于投保人身故之日或身体高度残疾之日以后的每个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成长保险5万元,直至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投保人因责任免除条款规定的情形导致身故或高残的除外。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20%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后身故,本公司按尚未领取的生存保险金和满期保险金的金额之和一次性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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