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理赔案例10:醉酒饮酒有别 交强险范围内保险公司不能拒赔
发布日期: 2012.04.06
导读:根据《强制保险条款》规定,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情况,是驾驶人醉酒驾驶被保险的车辆,而李某被认定为饮酒。醉酒和饮酒在本质上有区别,因此,保险公司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上载明的赔偿义务不能免除。
四川驾驶员李某开车在浙江连撞两车,导致一行人死亡,一车受损,李某负全责。据查,李某属酒后驾车,需向死者家属支付24万余元赔偿,但保险公司以“李某属饮酒驾车”为由拒绝赔偿。
日前,成都青羊区法院认为,根据强制保险的“免责条款”来看,只有达到醉酒才能免责,而李某只是饮酒后驾车,因此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范围内,支付11万余元损失。
2009年1月28日,李某驾车途经浙江省安吉县境内时,先后撞上一辆轿车和一位行人。经交警认定,李某负全责。其后,李某的车主与死者亲属达成协议,赔偿各项费用242000元,另外还要支付被撞的轿车车主一笔钱。保险公司拒绝支付这笔费用。
青羊区法院认为,驾驶员李某饮酒后驾车造成交通事故,根据《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的规定,“驾驶人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被保险机动车”的约定,该条款为保险人的免责条款,因此保险公司可以对保险单上载明的赔偿项目不予赔偿。
专业人士表示,但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这一问题,李某虽系饮酒后驾驶被保险的机动车并造成交通事故,但根据《强制保险条款》规定,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前提,是驾驶人醉酒驾驶被保险的车辆,而李某被认定为饮酒。醉酒和饮酒在本质上有区别,因此,保险公司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上载明的赔偿义务不能免除,对该保险单上载明的赔偿项目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应予赔偿。
新一站向您推荐
-
君安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日常公共交通全覆盖,飞机/轮船/高铁,地铁/出租车...
- 出生满30天-85周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人士
- 查看详情 ¥2.00
-
人保国内货物运输保险
- 热门指数:
- 查看详情 出单时间:15分钟内出单
热门产品
-
成人
-
少儿
-
老人
-
财富
-
旅行
-
交通
-
-
PICC小蜜蜂灵活用工意外险
支持其他关系人,1,4类职业可投,中、短期用工,可批量投保 -
华贵大麦2026定期寿险(互联网专属)
可选责任丰富 -
小蜜蜂6号综合意外险
不限社保0免赔,最高100万意外保额,猝死保障 -
平安健康铂金百万意外险
100万意外医疗,意外医疗不限医保,职业覆盖广 -
e享护-医享无忧百万医疗险(20年期)-个人版
20年保证续保,不限社保范围,可选院外特药责任 -
中国人保大护甲7号成人意外险(旗舰版)
不限社保,最高0免赔100%比例,猝死
-
热门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