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堂纵览
平安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B,2016)
发布日期: 2016.09.12
导读:问:平安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怎么样 答:您好!附加豁免有好几种A12,C12,B12,豁免A12是投保人发生意外,疾病,残疾,也就是这个原因投保人没有任何收入,这保费豁免就不要交了,保险还是继续有效。B12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两个人,同时A12同样。c12就是被保险人
问:平安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 什么情况下不能买 答:有关重疾险种的投保规则,基本由所选择投保规则来限制,这里面主要是核保限制: 年龄因素; 健康情况; 还有就是经济条件。 投保行为,是对生活的一种财务量化,建议在代理人的帮助下,分析研究,理性选择。
问:国寿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什么意思,是不... 答:是不用交钱,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所属公司: 平安人寿 投保年龄: 18至65岁 保障利益
平安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B,20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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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豁免保险费 | 等待期从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30日内,被保险人因疾病发生本附加险合同附表所列的“全残”,我们不承担全残豁免保险费的责任,退还本附加险合同的现金价值,本附加险合同终止。这30日的时间称为全残等待期。从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90日内,被保险人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为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不承担重疾豁免保险费的责任,退还本附加险合同的现金价值,本附加险合同终止。这90日的时间称为重大疾病等待期。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无等待期。如果在等待期后发生“全残”或者“重大疾病”,我们按照下列方式豁免保险费:全残豁免保险费被保险人因疾病造成本附加险合同附表所列的“全残”的,我们免予收取自全残确定日起保险期间内剩余的各期保险费。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造成本附加险合同附表所列的“全残”的,我们免予收取自意外伤害发生日起保险期间内剩余的各期保险费。重疾豁免保险费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免予收取自本条款约定确诊日起保险期间内剩余的各期保险费。本附加险合同所豁免保险费的金额将在保险单上载明,所豁免保险费的金额不包含保险期间不超过1年的附加险的保险费。已获豁免保险费的保险合同,其权益与正常交费的保险合同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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