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达年龄 |
风险比例 |
18周岁至40周岁 |
60% |
41周岁至60周岁 |
40% |
61周岁至70周岁 |
20% |
费用项目 |
收取说明 |
资产管理费 |
每个资产评估日收取的各投资账户资产管理费=该投资账户资产净值×距上次资产评估日天数×资产管理费年收取比例/365,年收取比例最高不超过2%。 |
初始费用 |
1.00%,首期保险费或追加保险费进入投资账户时收取。 |
保单年度 |
第1保单年度 |
第2保单年度 |
第3保单年度 |
满期保单 |
退保费用比例 |
5% |
3% |
2% |
0 |
【免责说明】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恐怖活动或武装叛乱(以上行为以政府宣告或认定为准)。
二、发生上述第(一)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若保险费尚未转入投资账户,保险公司向投保人之外的其他权利人退还本合同已交纳保险费;若保险费已经转入投资账户,保险公司向投保人之外的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公司收到理赔申请书和本合同规定的所有证明文件材料后的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其他权利人按照被保险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的顺序确定。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若保险费尚未转入投资账户,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已交纳保险费;若保险费已经转入投资账户,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公司收到理赔申请书和本合同规定的所有证明文件材料后的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三、如果投保人曾申请增加基本保险金额,若被保险人在增加的部分生效之日起2年内因自杀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对该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投保前,须阅读并了解本保险相关“保险条款”,以上为部分责任免除条款,全部免责条款见保险条款。
三步理赔
理赔流程
STEP1:理赔报案
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400-850-0365)报案。
STEP2:提交资料
按照保险公司的指导准备材料,并按要求提交。
STEP3:坐收赔款
保险公司审核完成后,将按照您填写的银行账号,通过转账方式,支付赔款。若您需要协助,可以随时联系新一站,我们会全力为您服务。
保全
本产品仅支持姓名、证件号码等投被保险人信息、填写笔误的更正(不支持姓名和证件号码同时更正),受益人的变更。
保全流程
STEP1: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400-850-0365),提供相应的保单号,说明变更原因和需要修改的信息。
STEP2:保险公司会告知您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STEP3:按照要求备齐材料,并将所需材料提交给保险公司。
STEP4:完成后,保险公司会通知您保全结果。
退保
保单生效后,本产品支持退保。
退保方式
登录进入会员中心-我的订单-查看收益中,可在线退保。
退保小贴士
1.每天的23:00至次日的1:00期间由于系统在计算收益,可能您退保时被系统拒绝,建议避开该时间段提交退保申请;
2.费用说明:犹豫期内退保,不收手续费;犹豫期后退保,会扣除手续费及资产管理费。具体费用收取比例见产品的费用说明;
3.鑫溢保产品收益推送为T+2,系统显示的收益与实际到账收益可能存在少许差异,退保时请以实际到账收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