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某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接某食品加工厂委托建造1000m2厂房,该公司于2018年3月9日与某财产保险公司签订《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工期6个月,工程造价870万,第三者责任100万,事故赔偿免赔额2000元或10%(两者取高),缴纳保费9870元。
受“玛莉亚”台风影响,2018年7月5日-6日该地区遭遇台风特大暴雨双重夹击,该工程项目完工厂房局部受损(未交付),多间在建厂房倒塌,造成2名路人受伤,财物损失及人身损失50万,经保险公司核查最终获得理赔款:50万元(实际损失)-2000元(免赔额)=49.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