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产品
新一站新冠肺炎专属保障-最高赔35万
新一站新冠肺炎专属保障-最高赔35万
  • 新冠肺炎最高赔35万
  • 确诊即得2万津贴
  • 新冠住院有津贴
太平财险
备案名称
太平畅无忧(旗舰版)
承保年龄
出生满28天-60周岁
保险期间
6个月
最长等待期
30天
特别约定
特色服务
  • 电子保单
  • 电子发票
销量
3957
产品介绍

保障内容
必选保障
呼吸系统重大疾病身故及全残保险金35万元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等待期30日后首次发病,并经认可的医疗机构专科医生确诊罹患合同约定的呼吸系统重大疾病中列明的任意一种或者多种疾病的,且直接、完全因此疾病在发作之日起且在保险期限内不幸身故或全残,按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呼吸系统重大疾病身故及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呼吸系统重大疾病保险金2万元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等待期30日后首次发病,并经认可的医疗机构专科医生确诊罹患合同约定的呼吸系统重大疾病中列明的任意一种或者多种疾病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呼吸系统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新型冠状病毒疾病身故及全残保险金35万元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首次出现症状或体征,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医疗机构确诊首次感染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的,并因此疾病身故或全残的,按本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新型冠状病毒疾病身故及全残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疫苗接种意外身故、残疾30万元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接种本保险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疫苗后,发生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或偶合反应,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事故身故或伤残的:
(1)身故,按身故保险金额给付疫苗接种意外身故保险金,如已给付伤残保险金,须扣除已给付的伤残保险金;
(2)伤残,按保险条款规定比例乘以疫苗接种意外身故、残疾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

预防接种一般反应医疗费2万元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接种本保险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疫苗后,发生预防接种一般反应,并本合同约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实际支出的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的、合理的医疗费用(不含已从其他途径获得补偿),按免赔额0元,如下比例给付预防接种一般反应医疗费:
(1)赔付比例:
a.已从其他途径(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工作单位、侵权人或侵权责任承担方、保险公司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其他政府机构或者社会福利机构等)获得本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补偿,赔付比例为100%;
b.未从其他途径获得本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补偿,赔付比例为50%;
(2)被保险人无论一次或多次发生预防接种一般反应,均按上述规定分别给付预防接种一般反应医疗费,但累计给付金额以被保险人的预防接种一般反应医疗保险金额为限,累计给付金额达到预防接种一般反应医疗保险金额时,对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偶合症医疗费2万元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接种本保险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疫苗后,发生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偶合症,并本合同约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实际支出的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的、合理的医疗费用(不含已从其他途径获得补偿),按免赔额0元,如下比例给付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偶合症医疗费:
(1)赔付比例:
a.已从其他途径(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工作单位、侵权人或侵权责任承担方、保险公司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其他政府机构或者社会福利机构等)获得本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补偿,赔付比例为100%;
b.未从其他途径获得本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补偿,赔付比例为50%;
(2)被保险人无论一次或多次发生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偶合症,均按上述规定分别给付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偶合症医疗费,但累计给付金额以被保险人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偶合症医疗费保险金额为限,累计给付金额达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偶合症医疗费保险金额时,对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住院津贴100元/日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等待期15日后首次出现症状或体征,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医疗机构确诊首次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 的,并经约定的医疗机构诊断须住院治疗的,对每次住院合理的实际住院天数,按每日100元给付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住院津贴,最高给付不超过60日。

呼吸系统重大疾病住院津贴100元/日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等待期30日后首次发病,并经认可的医疗机构专科医生确诊罹患合同约定的呼吸系统重大疾病中列明的任意一种或者多种疾病的,且自确诊之日起因上述疾病导致并经认可的医疗机构诊断必须住院治疗,对每次住院合理的实际住院天数,按每日100元给付呼吸系统重大疾病住院津贴,最高给付不超过60日。

新型冠状病毒住院ICU津贴500元/日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等待期15日后首次出现症状或体征,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医疗机构确诊首次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 的,并经约定的医疗机构诊断须住院治疗的,对每次ICU病房住院合理的实际住院天数,按每日500元给付新型冠状病毒住院ICU津贴,最高给付不超过60日。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津贴2万元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等待期15日后首次出现症状或体征,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医疗机构确诊首次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的,按本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津贴,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投保须知
【免责说明】本产品不承担因免责原因导致的保险金给付责任,投保前,须阅读并了解本保险相关“保险条款”,尤其“责任免除”部分
【重要提示】免除责任、保障责任、犹豫期、费用扣除、退保损失、保险单现金价值、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等内容详见保险合同,请务必仔细阅读产品条款、投保须知、客户告知书、保险合同及电子保单的特别约定。
【保额说明】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申明:本产品同一保险期间内,每位被保险人限投一份,多投无效。
【未成年人保额】根据银保监会规定,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各家保险公司的身故保险金总额(不含航空意外,重大自然灾害)按以下规定给付:
(1)不满10周岁,总额不超过20万元;
(2)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总额不超过50万元。
【适用人群】被保险人(不含外籍人士)年龄须为出生满28天-60周岁。
【续保说明】
本产品为不保证续保产品,保险期间为6个月。保险期间届满时,投保人需要重新向保险公司申请投保本产品,并经保险人同意,交纳保险费,获得新的保险合同。重新投保的保险合同与前一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在时间上不间断的,为续保。如果投保人未按照约定提出续保申请并缴纳续保保险费,或保险公司审核不同意续保,则本保险合同在保险期间届满时终止。
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不再接受投保人的续保申请或重新投保:
(一)被保险人的年龄超过60周岁;
(二)被保险人身故;
(三)本保险合同所涉及的任意一项重大疾病保险金已发生赔付;
(四)本合同在投保人申请重新投保时已因其他条款所列情况而导致效力终止;
(五)投保人不如实告知、欺诈等不符合重新投保条件的情形;
(六)本产品统一停售,保险公司不再接受投保人重新投保本保险合同;
若保险公司不再接受被保险人重新投保,会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之前通知投保人。保险公司停售保险产品的,会在产品停售前30日披露相关信息,并以合理方式通知有效保单的投保人。
【保障区域】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
【医院说明】医院范围为大陆境内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普通部,新冠病毒感染确诊医院范围为中国大陆境内所有医院;不包括在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中医院及北京市平谷区的所有医疗机构所产生的医疗保险责任(包括医疗费用报销责任)。
不含下列或类似的医疗机构:
1、精神病院;
2、老人院、疗养院、戒毒中心和戒酒中心;
3、健康中心或天然治疗所、疗养或康复院。
【呼吸系统重大疾病】指肺部恶性肿瘤、终末期肺病、肺源性心脏病、严重哮喘,具体释义见条款《畅无忧呼吸系统特定重大疾病保险(2021 版)条款》。
【接种单位说明】被保险人接种单位指符合《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指定的符合疫苗接种工作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
【等待期说明】
(1)被保险人首次投保或非连续投保,呼吸系统重大疾病身故及全残、呼吸系统重大疾病保险金、呼吸系统重大疾病住院津贴等待期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新冠身故及全残无等待期,新冠确诊及住院津贴等待期为自合同生效日起15天。
(2)如在等待期内首次发病,无息返还该被保险人对应的所交保险费,对被保险人的责任终止。
【投被保险人关系】本产品支持为本人、父母、配偶及子女投保。投保本产品如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时,投保人必须是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生效时间】最早生效时间为投保成功后的次日零时。
【特别说明】未尽事宜,以《畅无忧呼吸系统特定重大疾病保险(2021版)条款》、《附加新型冠状病毒疾病身故及全残保险条款》、《附加新型冠状病毒确诊津贴保险条款》、《附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住院津贴保险条款》、《附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ICU住院津贴保险条款》、《疫苗接种意外伤害保险条款》约定为准。
【信息披露】本保险产品由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承保,面向全国(港、澳、台地区除外)销售(查询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销售主体为新一站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投保咨询、保单/凭证查询、客户投诉以及投保、承保、理赔、保全、退保等相关事务,由新一站保险网协助办理,新一站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67-5599。
常见问题
请问这个产品呼吸系统重大疾病有哪些?

您好!这款产品的呼吸系统重大疾病有:肺部恶性肿瘤,终末期肺病,肺源性心脏病,严重哮喘,具体疾病解释请参照畅无忧呼吸系统特定重大疾病保险(2021版)条款。

投保前曾患有呼吸系统重大疾病、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有发烧、呼吸困难症状人员是否可以投保?

您好!这种情况不可以投保。

售后服务

 

三步理赔

 

 

http://file.xyz.cn/filesystem/image/10428871 理赔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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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1:理赔报案
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95589)报案。


STEP2:提交资料
按照保险公司的指导准备材料,并按要求提交。


STEP3:坐收赔款
保险公司审核完成后,将按照您填写的银行账号,通过转账方式,支付赔款。若您需要协助,可以随时联系新一站,我们会全力为您服务。

 

 

保全

 

本产品仅支持姓名、证件号码等投被保险人信息、填写笔误的更正(不支持姓名和证件号码同时更正),受益人的变更。

 

 

http://file.xyz.cn/filesystem/image/10428871 保全流程

 

STEP1:联系在线客服,提供相应的保单号,说明变更原因和需要修改的信息。


STEP2:新一站会通过邮件给您发送保全申请书,并告知您需要提供哪些证件材料。


STEP3:按照要求填写,并将所需材料提交给新一站。


STEP4:新一站会协助您将材料提交给保险公司,并全程跟进直至完成保全。

 

退保

 

保单生效前,本产品支持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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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1:登录http://www.xyz.cn/surrender/report,填写退保申请,上传申请材料。


STEP2:资料齐全,审核无误,一般1日内(休息日顺延)可完成退保。


STEP3:退保后,新一站在1日内(休息日顺延),将您实际支付的金额退还至您的支付账号,到账时间受银行处理时间限制。

 

http://file.xyz.cn/filesystem/image/10428871 退保小贴士

 

Q:我的保单已经生效了,还能退保吗?
A:保险公司可能会额外收取退保手续费,不建议您退保,有一份保障有备无患。如需帮助,欢迎咨询在线客服或拨打客服热线400-667-5599。

 

 

发票

 

本产品提供电子发票,发票抬头同投保人姓名(不支持公司抬头)。如需发票,可在投保过程中勾选需要发票。发票将于投保成功后,15日内(休息日顺延)提供,可在会员中心-订单详情页面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