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产品
中国平安疫苗安心宝基本保障 云南
中国平安疫苗安心宝基本保障 云南
  • 儿童疫苗专属保障
中国平安
备案名称
中国平安疫苗安心宝基本保障 云南
承保年龄
0天-18周岁
保险期间
1-6年
特色服务
  • 电子保单
  • 电子发票
销量
395840
保障内容
必选保障
疫苗身故保险金40万元

在保险期间内,被监护人在接种单位接种国家免费接种的免疫规划疫苗及受种者自费接种的非免疫规划疫苗后产生损害,造成身故,经法定的调查诊断及鉴定程序认定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不排除异常反应,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合同约定保额给付疫苗身故保险金,被监护人身故前保险人已赔偿本保险约定的疫苗伤残保险金的,身故赔偿限额应扣除已赔偿的疫苗伤残保险金。

疫苗伤残保险金20万元

在保险期间内,被监护人在接种单位接种国家免费接种的免疫规划疫苗及受种者自费接种的非免疫规划疫苗后产生损害,造成伤残,经法定的调查诊断及鉴定程序认定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不排除异常反应,保险人按照国家现行有效的《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卫生部2002年7月31日发布,文号为卫生部令第32号)确定残疾等级,按现行有效的《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对应的比例乘以所对应保险责任的残疾赔偿限额给付疫苗伤残保险金。

疫苗医疗费/交通费4万元/年

在保险期间内,被监护人在接种单位接种国家免费接种的免疫规划疫苗及受种者自费接种的非免疫规划疫苗后产生损害,并在医院(乡镇、社区以及以上级的医保定点单位,包括民营医保定点医院)就诊,经法定的调查诊断及鉴定程序认定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不排除异常反应,保险人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合理必要的医疗费用、交通费:
交通费:受种者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相关疾病就医期间,往返医疗单位的交通费,包括受种者和1 名陪护人员实际必须使用的交通工具费用(高铁二等座以上、火车软卧、机票不属于报销范围)。报销的交通费应与病历记载的就医时间和次数相符。住院患者为住院首次和出院末次的交通费;
 

住院津贴20元/天

在保险期间内,被监护人在接种单位接种国家免费接种的免疫规划疫苗及受种者自费接种的非免疫规划疫苗后产生损害,并在医院(乡镇、社区以及以上级的医保定点单位,包括民营医保定点医院)住院,经法定的调查诊断及鉴定程序认定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不排除异常反应或偶合症,根据实际住院天数,按每日限额赔付住院津贴,最高赔付不超过180天。

住院伙食补贴10元/天

在保险期间内,被监护人在接种单位接种国家免费接种的免疫规划疫苗及受种者自费接种的非免疫规划疫苗后产生损害,并在医院(乡镇、社区以及以上级的医保定点单位,包括民营医保定点医院)住院,经法定的调查诊断及鉴定程序认定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不排除异常反应或偶合症,根据实际住院天数,按每日限额赔付住院伙食补贴,最高赔付不超过180天。

偶合症身故保险金10万元

在保险期间内,被监护人在接种单位接种国家免费接种的免疫规划疫苗及受种者自费接种的非免疫规划疫苗后产生损害,造成身故,经法定的调查诊断及鉴定程序认定为偶合症,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合同约定保额给付偶合症身故保险金。

偶合症住院医疗费/交通费4万元/年

在保险期间内,被监护人在接种单位接种国家免费接种的免疫规划疫苗及受种者自费接种的非免疫规划疫苗后产生损害,并在医院(乡镇、社区以及以上级的医保定点单位,包括民营医保定点医院)就诊,经法定的调查诊断及鉴定程序认定为偶合症,保险人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合理必要的住院医疗费用、交通费:
交通费:受种者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相关疾病就医期间,往返医疗单位的交通费,包括受种者和1 名陪护人员实际必须使用的交通工具费用(高铁二等座以上、火车软卧、机票不属于报销范围)。报销的交通费应与病历记载的就医时间和次数相符。住院患者为住院首次和出院末次的交通费;
 

传染病身故保险金10万元

自保险期间开始且等待期(10天)满之日起,至保险期间终止之日,被监护人发病且经医院(乡镇、社区以及以上级的医保定点单位,包括民营医保定点医院)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诊罹患甲类传染病或按照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并因该传染病导致身故的,保险人按本保单载明的传染病身故保险金额给付传染病身故保险金。

免疫失效医疗4万元/次

在保险期间或保险合同载明的追溯期内,疫苗受种者接种免疫规划疫苗后1个月起至3年内确诊首次感染疫苗针对传染病,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免疫失效医疗费。

监护人责任3000元

在保险期间内,被监护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因预防接种门诊或范围内发生的保险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监护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根据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每次免赔1000元或实际损失的10%,以高者为准。

投保须知
【保额说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申明:本产品(包含一个或多个保险计划)每一被保险人限投一份,如投保多份,仅按最高保额给付保险金。
【适用人群】被监护人(不含残疾人士)年龄须为0天-18周岁。
【疫苗说明】接种疫苗须为国家免费接种的免疫规划疫苗及受种者自费接种的非免疫规划疫苗,免疫失效责任仅承保接种免疫规划疫苗后发生的免疫失效的医疗费用。
【保障区域】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治疗须在乡镇、社区及以上的医保定点医院(含民营医保定点医院)。
【特别约定】
1.本保单保障范围为国家免费接种的免疫规划疫苗及受种者自费接种的非免疫规划疫苗,免疫失效责任仅承保接种免疫规划疫苗后发生的免疫失效的医疗费用。
2.监护人责任仅承保预防接种门诊或范围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每次免赔1000元或实际损失的10%,以高者为准。
3.自保险期间开始且等待期(10天)满之日起,至保险期间终止之日,本保单承保参保儿童被确诊罹患《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甲类传染病或按照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并因此身故,保险人按照本保单载明的传染病身故保险金额給付身故保险金。
4.因异常反应、不能排除异常反应导致伤残补偿标准,根据对受种者造成的损害程度分为四级。具体的分级标准参照《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卫生部令第32号)执行:
一级甲等:每例一次性按照死亡补偿金限额补偿
一级乙等:最高按照伤残补偿金限额的100%补偿
二级甲等:最高按照伤残补偿金限额的80%补偿
二级乙等:最高按照伤残补偿金限额的70%补偿
二级丙等:最高按照伤残补偿金限额的60%补偿
二级丁等:最高按照伤残补偿金限额的50%补偿
三级甲等:最高按照伤残补偿金限额的40%补偿
三级乙等:最高按照伤残补偿金限额的30%补偿
三级丙等:最高按照伤残补偿金限额的25%补偿
三级丁等:最高按照伤残补偿金限额的20%补偿
三级戊等:最高按照伤残补偿金限额的15%补偿
四级:按照当地政府补偿金额的1;1进行补偿,最高按照伤残补偿金限额的10%补偿。
5.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之外的医疗费用不予扣除,在保单限额内正常赔付,无免赔。
6.就诊医院为乡镇、社区以及以上级的医保定点单位,包括民营医保定点医院。
7.交通费:受种者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相关疾病就医期间,往返医疗单位的交通费,包括受种者和1 名陪护人员实际必须使用的交通工具费用(高铁二等座以上、火车软卧、机票不属报销范围)。报销的交通费应与病历记载的就医时间和次数相符。住院患者为住院首次和出院末次的交通费。
8.因异常反应、不排除异常反应、偶合症导致住院,根据实际住院天数,按每日限额赔付住院津贴及住院伙食补助,最高赔付不超过180天。
9.本保单实际保险期间以电子保单中载明的时间为准。
10.本保险自助投保成功(或缴费成功开具投保确认书),保单即时生效,保单生效后接种针次都在保单承保范围内。
11.免疫失效仅承保接种免疫规划疫苗后1个月起至3年内感染疫苗针对传染病的医疗费责任。
【异常反应】指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接种过程中或者实施规范接种后造成被监护人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相关各方均无过错的药品不良反应。
【偶合症】指受种者正处于某种疾病的潜伏期,或存在尚未发现的基础疾病,接种后巧合发病。
【免责说明】本保险不承担因以下原因导致的保险金给付责任:
(1)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2)被保险人或其家属不配合手术或不执行医嘱,擅自使用药物而造成的不良后果;不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不配合治疗;
(3)被保险人接种疫苗时本人及其家属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其使用的疫苗质量不合格、或已过期变质、或未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可;
(4)罚款、罚金及惩罚性赔偿;间接损失;精神损害赔偿; 
(5)投保人、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已经知道或可以合理预见的索赔情况; 
(6)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追溯期以前(未列明追溯期的,则为“保险期间以前”)从事的预防免疫工作中造成的损失; 
(7)被监护人有疫苗说明书规定的接种禁忌,在接种前被监护人或者其监护人未如实提供被监护人的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情况,接种后被监护人原有疾病急性复发或者病情加重; 
(8)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管理的财产的损失; 
(9)数码产品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智能手机、数码相机、平板电脑、摄像机、笔记本电脑、MP3、MP4等含有数码技术的电子产品; 
(10)金银、首饰、珠宝、玉器、货币、有价证券、票证、邮票、古玩、文件、账册、技术资料、图表、动植物,或其他难以鉴定价值的财产的损失; 
(11)接种单位违反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接种方案; 
(12)被保险人患有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 
(13)因心理因素发生的个体或者群体的心因性反应; 
(14)社会保险、公费医疗或其他商业保险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 
(15)被保险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或相关疫情防控法律法规、行政条令条例; 
(16)事故发生时,被监护人与被保险人不具有监护关系; 
(17)被监护人酒后驾驶、未取得驾驶证驾驶、偷开他人交通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机动车、机动船舶、航空器); 
(18)被监护人自伤、自杀、醉酒、吸毒、打架、斗殴、犯罪。 
投保前,须阅读并了解本保险相关“保险条款”,以上为部分责任免除条款,全部免责条款见保险条款
【理赔流程】 
STEP1:理赔报案 
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95511)报案。 
STEP2:提交资料 
按照保险公司的指导准备材料并按要求提交理赔材料。 
STEP3:坐收赔款 
保险公司审核完成后,将按照您填写的银行账号,通过转账方式,支付赔款。若您需要协助,可以随时联系新一站,我们会全力为您服务。 
【信息披露】本保险产品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云南地区销售并承保(查询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销售主体为新一站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投保咨询、保单/凭证查询、客户投诉以及投保、承保、理赔、保全、退保等相关事务,由新一站保险网协助办理,新一站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67-5599。
售后服务

 

 

三步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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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1:理赔报案

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95511)或者新一站保险网客服电话(400-667-5599)报案。

 

STEP2:提交资料

按照保险公司的指导准备材料并按要求提交理赔材料。

 

STEP3:坐收赔款

保险公司审核完成后,将按照您填写的银行账号,通过转账方式,支付赔款。若您需要协助,可以随时联系新一站,我们会全力为您服务。

 

 

保全

 

本产品仅支持姓名、证件号码等投被保险人信息填写笔误的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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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1:拨打新一站保险网客服电话(400-667-5599),提供相应的保单号,说明变更原因和需要修改的信息。


STEP2:保险公司会告知您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STEP3:按照要求备齐材料,并将所需材料提交给保险公司。


STEP4:新一站会协助您将材料提交给保险公司,并全程跟进直至完成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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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多长时间能修改完成?若在修改完成之前出险怎么办?
A:不同保险公司由于审核流程不同,时效性也有较大差异,一般资料齐全15日内(休息日顺延)完成。新一站会全力为您跟进,争取尽快完成保单修改。
若在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后,办理完成前出险了,您可以正常申请理赔。

 

 

退保

 

保单生效前,本产品支持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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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1:拨打新一站保险网客服电话(400-667-5599),提供相应的保单号,说明退保原因。

 

STEP2:保险公司会告知您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STEP3:按照要求备齐材料,并提交给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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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我的保单已经生效了,还能退保吗?

A:保险公司可能会额外收取退保手续费,不建议您退保,有一份保障有备无患。如需帮助,欢迎咨询在线客服或拨打客服热线400-667-5599。

 

 

发票

 

本产品提供电子发票,购买后联系客服登记即可,无需在此勾选、支付邮寄费。发票抬头同投保人姓名,于7-15个工作日发送至投保人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