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元全面列车保障 含行李物品损失

备案名称
10万元全面列车保障 含行李物品损失
承保年龄
不限承保年龄
保险期间
单次列车,最长不超过3天
特色服务
- 电子保单
销量
3
保障内容
| 必选保障 | ||
| 意外伤害保障 | 10万元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火车车厢内遭受意外伤害造成身故、残疾,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给付保险金。 |
| 意外伤害医疗保障 | 2000元 | 保险公司赔偿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的合理医疗费用,每次事故免赔额 100元,100元以上80%赔付。 |
| 行李物品损失(含手机、电脑) | 1000元 | 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因雷击、台风、雪灾、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或火灾、爆炸、第三方的盗窃或抢劫、交通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坏或遗失,保险人根据保险标的的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 |
投保须知
1、投保前请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尤其是“责任免除”部分,防止理赔时出现保险公司拒赔情况。
2、本保险计划不限承保年龄,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3、本保险计划中医疗保险金责任所认可的医院,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
4、本保险每一被保险人限投保一份,多投无效。
5、本保险计划承保单次列车,该次列车最长不超过3天。
6、按照国家保险监管机关的规定,未成年人身故给付保险金在各家保险公司的总和(不包括航空意外)不超过10万元。
7、投保时,投保人有义务将该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保险金额、责任免除条款等向被保险人进行明确说明,并征得被保险人同意,方可投保;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不受此限。
条款告知书
- 保险条款
- 1、附加短期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013版)条款-太平洋产险(太保财险)(备-健康)【2013】(附)499号
- 2、附加个人旅行不便保险条款-太平洋产险(太保财险)(备-家财)【2010】(附)2047号
- 3、短期交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条款-太平洋产险(太保财险)(备-意外)【2013】(主)68号
- 责任免除条款
- 客户告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