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产品
 太保鑫相伴(尊享版)终身寿险(互联网)(已下架)
太保鑫相伴(尊享版)终身寿险(互联网)(已下架)
  • 保单利益写入合同
  • 生效即可减保
  • 可对接养老社区
太平洋寿险
备案名称
太保鑫相伴(尊享版)终身寿险(互联网)
承保年龄
出生满30天-65周岁
保险期间
终身
犹豫期
15天
最长等待期
180天
特别约定
特色服务
  • 电子保单
  • 专属顾问
销量
707
保障内容
必选保障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保单约定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或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
(1)被保险人未满18周岁的,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①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您根据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
②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2)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且处于交费期间届满后的首个保单生效对应日(不含)之前,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①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未满41周岁,您根据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的160%;
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年满41周岁但未满61周岁,您根据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的140%;
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年满61周岁,您根据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的120%;
②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3)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且处于交费期间届满后的首个保单生效对应日(含)之后,按以下三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
金,本合同终止:
①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未满41周岁,您根据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的160%;
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年满41周岁但未满61周岁,您根据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的140%;
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年满61周岁,您根据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的120%;
②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③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本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按您根据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若发生基本保险金额减少,基本保险金额减少前已支付的保险费按基本保险金额减少的比例相应减少。
投保须知
【重要提示】免除责任、保障责任、犹豫期、费用扣除、退保损失、保险单现金价值、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等内容详见保险合同,请务必仔细阅读产品条款、投保须知、客户告知书、保险合同及电子保单的特别约定。
【免责说明】本产品不承担因免责原因导致的保险金给付责任,投保前,须阅读并了解本保险相关“保险条款”,尤其“责任免除”部分。
【保费说明】
(1)“缴费期间”与“最低投保金额”的关系说明
缴费期间
最低投保金额
一次交清
2万元
3年交
1万元
5年交
1万元
10年交
5000元
最低投保金额以上以1000元的整数倍递增。
(2)“缴费期间”、“被保险人年龄”与“免体检最高保额”的关系说明
缴费期间
被保险人年龄
免体检最高保额限制
一次交清
出生满30天-17周岁
1110万元
18周岁-50周岁
1000万元
51周岁-60周岁
600万元
61周岁-65周岁 330万元
3年交/5年交/10年交
出生满30天-17周岁
3年交:350万元
5年交:220万元
10年交:120万元
18周岁-50周岁
200万元
51周岁-60周岁
120万元
未成年人本险种累计基本保额不得超过1000万元。
(3)“累计最高保额”与“特殊职业人群”的关系说明
a.无业人员、下岗人员、离退休人员本险种累计新保年交保费不得超过50万元;
b.未成年人、青年学生、家庭主妇(夫)本险种累计基本保额不得超过1000万元。
【缴费期间与被保险人最高投保年龄限制】
缴费期间
被保险人最高投保年龄
一次交清
65周岁
3年交
60周岁
5年交
60周岁
10年交
55周岁
【适用人群】
(1)投保人(不含外籍人士)年龄须为18周岁-60周岁(以投保时间核算)
(2)被保险人(不含外籍人士)年龄须为出生满30天(且已健康出院的婴儿)-65周岁(以投保时间核算),职业分类须为1-6类,如被保险人职业类别变更,须及时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投被保人关系】本产品支持为本人、父母、配偶、子女投保。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仅限父母为其投保。
【生效时间】本合同自保险公司收到首期保险费并同意承保后开始生效,保险公司签发保险单作为保险凭证。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犹豫期说明】自您签收本合同之日起,有15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保险公司将在扣除人民币10元的工本费后退还您所支付的保险费(本产品提供电子保单,犹豫期撤保免收工本费)。
解除合同时,您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自保险公司收到您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时起,本合同即被解除,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有效保险金额】本合同投保时的有效保险金额等于基本保险金额。每满1个保单年度,有效保险金额按约定的额度增加一次,增加额度为前一个保险年度有效保险金额的3.5%。 
若发生基本保险金额减少或您与保险公司约定的其他情形导致有效保险金额变更的,本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按基本保险金额减少比例或保险公司约定的其他情形相应调整。
【保障区域】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
【信息披露】本保险产品由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开设分支机构地区销售并承保(查询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保险公司未设立分公司的地区,存在的服务不到位、时效差等问题,投保咨询、保单/凭证查询、客户投诉以及投保、承保、理赔、保全、退保等相关事务,由新一站保险网协助办理,新一站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67-5599。
常见问题
产品是否有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合同之日起,有15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保险公司将退还您所支付的保险费。您可通过“太平洋寿险e家福”微信公众号或“太平洋寿险”官微申请犹豫期撤保,退保金会退还至投保人本次投保支付账户。
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请您慎重决策。
产品持有期间如果急需用钱,怎么办?
您好!如果产品持有期间如果急需用钱:
①您可以通过申请减少基本保额的方式来领取基本保险金额减少部分对应的现金价值;
②您也可以申请保单贷款,贷款金额不能超过合同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后余额的80%。
投保后在哪里可以查看保单?
您好!本产品采用电子保单形式,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您投保成功后,保险公司将发送承保短信至您提供的手机,发送承保通知邮件至您的电子邮箱,请您投保时填写有效的手机号与电子邮箱。您可通过拨打95500客服热线查询保单、“太平洋寿险e家福”微信公众号、“太平洋寿险”官微、太平洋保险APP或登陆太平洋寿险官方网站(life.cpic.com.cn)查询并下载您的电子保单。
什么是现金价值?
现金价值指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合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由保险公司退还的那部分金额。您可在本产品投保测算页查看该产品每年的现金价值。
售后服务
 
 
三步理赔
 
http://file.xyz.cn/filesystem/image/10428871 理赔流程
 
http://file.xyz.cn/filesystem/image/10430576
 
STEP1:理赔报案
方式一: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95500)报案。
方式二:关注“太平洋寿险e家福”、“太平洋寿险”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报案。
方式三:进入“太平洋保险APP”,进行线上报案。
 
STEP2:提交资料
保险公司会告知您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STEP3:坐收赔款
保险公司审核完成后,将按照您填写的银行账号,通过转账方式,支付赔款。若您需要协助,可以随时联系新一站,我们会全力为您服务。
 
 
保全
 
本产品仅支持姓名、证件号码等投被保险人信息填写笔误的更正(不支持姓名和证件号码同时更正),受益人的变更。
 
http://file.xyz.cn/filesystem/image/10428871 保全流程
 
STEP1:关注“太平洋寿险”微信公众号,完成身份验证,进行线上申请。

STEP2:点击菜单【保单服务】-【服务大厅】,选择对应保全项目进行自助办理。如无法线上申请的服务项目可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95500)申请办理。

STEP3:按照要求备齐材料,并将所需材料提交给保险公司。

STEP4:完成后,保险公司会通知您保全结果。
 
 
退保
 
本产品支持退保。
 
http://file.xyz.cn/filesystem/image/10428871 退保流程
 
STEP1:关注“太平洋寿险e家福”、“太平洋寿险”微信公众号,完成身份验证,进行线上申请。

STEP2:保险公司会告知您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STEP3:按照要求备齐材料,并提交给保险公司。

STEP4:保险公司审核通过,扣除部分费用后(犹豫期内全额退款),退还剩余金额,具体金额需保险公司核算。
 
 
发票
 
本产品提供电子发票,发票抬头同投保人姓名(不支持公司抬头),如需发票,投保人可在出单成功后,关注“太平洋寿险”微信公众号进行自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