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选恶性肿瘤额外赔
- 可选心脑血管额外赔
- 轻/中症赔付递增
必选保障 |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最高160%基本保额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因意外伤害事故或在保险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90日后,初次发生并被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患有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项或多项),按基本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具体比例如下表:
(1)若未选择保险合同可选部分责任中的恶性肿瘤加油包保险金或心脑血管疾病加油包保险金责任,则保险合同终止; | ||||||||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18周岁前已交保费、18周岁后基本保额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因意外伤害事故或在保险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90日后身故或全残,按如下约定给付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4)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与重大疾病保险金二者不可兼得,即若给付其中任何一项保险金,则另一项保险金将不再给付。 | ||||||||
中症疾病保险金 | 基本保额*60%/65%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因意外伤害事故或在保险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90日后,初次发生并被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患有保险合同约定的中症疾病(无论一项或多项),按以下约定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 | ||||||||
轻症疾病保险金 | 基本保额*45%/50%/55%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因意外伤害事故或在保险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90日后,初次发生并被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患有保险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无论一项或多项),按以下约定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 (5)若被保险人同时确诊初次发生一项或多项本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中症疾病、重大疾病中任意两项及以上责任的,仅给付其中金额最高的一项保险金。 | ||||||||
轻症/中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 后续未交保费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因意外伤害事故或在保险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90日后,初次发生并被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患有保险合同约定的任何一项轻症疾病或中症疾病,将豁免疾病确诊日后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内的各期保险费。 | ||||||||
可选保障 | ||||||||||
投保人豁免保险费 | 后续未交保费 | 保障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因意外伤害事故或在保险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90日后,身故或初次发生并被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患有本附加保险合同约定的一种或多种重大疾病或特定疾病,将豁免投保人身故或确诊日后本合同各期应交纳的保险费,本附加保险合同终止。 | ||||||||
恶性肿瘤加油包保险金 | 120%基本保额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已按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情况下,按如下约定给付恶性肿瘤加油包保险金: | ||||||||
心脑血管疾病加油包保险金 | 基本保额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已按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情况下,按如下约定给付心脑血管疾病加油包保险金: | ||||||||
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 | 基本保额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年满30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前(不含该保单周年日),因意外伤害事故或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90日后,初次发生并被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患有保险合同约定的少儿特定疾病(无论一项或多项),除按保险合同约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外,还将按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额外给付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 ||||||||
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 | 后续未交保费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因意外伤害事故或在保险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90日后,初次发生并被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患有保险合同约定的任何一项重大疾病,将豁免疾病确诊日后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内的各期保险费。 |
(1)不满10周岁,总额不超过20万元;
(2)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总额不超过50万元。
2. 在某些情况下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犹豫期后退保会产生损失,请您详细阅读保险条款。
投保年龄
|
出生满28天-5周岁
|
6周岁-17周岁
|
18周岁-40周岁
|
41周岁-45周岁
|
46周岁-50周岁
|
51周岁-55周岁
|
一类地区
|
30万元
|
50万元
|
50万元
|
30万元
|
20万元
|
10万元
|
二类地区
|
30万元
|
50万元
|
38万元
|
25万元
|
17万元
|
10万元
|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9)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投保前,须阅读并了解本保险相关“保险条款”,尤其是责任免除部分。
- 保险条款
- 1、横琴琴心保重大疾病保险条款-横琴人寿横琴人寿【2020】疾病保险004号
- 2、横琴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2019版)条款-横琴人寿横琴人寿【2019】疾病保险004号
- 费率表
- 责任免除条款
- 保险公司告知书
- 客户告知书
您好!投保人:18 周岁及以上(包含 18 周岁);被保人:出生满 28 天至 55 周岁, 其中可选部分-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的投保年龄为 0-17 周岁。
您好!如果保险合同中指定了受益人,则由指定受益人申请理赔;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则由法定受益人申请理赔。
您好!犹豫期是15天,犹豫期从保单承保次日开始算起。
您好!保险公司仅给付金额最高的一项保险金。
三步理赔
理赔流程
STEP1:理赔报案
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400-69-12345)报案。
STEP2:提交资料
保险公司会告知您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STEP3:坐收赔款
保险公司审核完成后,将按照您填写的银行账号,通过转账方式,支付赔款。若您需要协助,可以随时联系新一站,我们会全力为您服务。
保全
本产品仅支持姓名、证件号码等投被保险人信息填写笔误的更正(不支持姓名和证件号码同时更正),受益人的变更。
保全流程
STEP1: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400-69-12345),提供相应的保单号,说明变更原因和需要修改的信息。
STEP2:保险公司会告知您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STEP3:按照要求备齐材料,并将所需材料提交给保险公司。
STEP4:完成后,保险公司会通知您保全结果。
退保
本产品支持退保。
STEP1: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400-69-12345),提供相应的保单号,说明退保原因。
STEP2:保险公司会告知您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STEP3:按照要求备齐材料,并提交给保险公司。
STEP4:保险公司扣除部分费用后(犹豫期内全额退款),退还剩余金额,具体金额需保险公司核算。
发票
本产品提供电子发票,发票抬头同投保人姓名(不支持公司抬头),如需发票,可登入“横琴人寿在线”微信公众号,绑定身份信息后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