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产品
太保互联网个人门急诊C款医疗保险(蓝医保附加险)
太保互联网个人门急诊C款医疗保险(蓝医保附加险)
  • 门诊保障
太平洋健康险
备案名称
太保互联网个人门急诊C款医疗保险
承保年龄
出生满30天-70周岁
保险期间
1年
犹豫期
15天
最长等待期
30天
特色服务
  • 电子保单
销量
10
保障内容
可选保障
个人门急诊C款医疗保险保单约定

互联网在线问 诊费医疗保险 金 若被保险人通过指定的互联网路径在我们认可的互联网医院10进行诊疗,对于 被保险人在该互联网医院发生的合理且必要11的专科医生12在线问诊费,我们按 本保险条款“2.5.5 保险金的计算方法”计算并赔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同一日(当日零时起至二十四时止)在我们认可的互联网医院经 同一个医生诊疗并开具该互联网医院病历(无论是否开处方)的视为一次就 诊。 保险期间内,我们一次或多次累计赔付的互联网在线问诊费医疗保险金以本合 同约定的互联网在线问诊费医疗保险金赔付限额为限。 2.5.2 互联网药品费 用医疗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我们认可的互联网医院进行诊疗而产生符合以下条件的互联网 药品费,我们按本保险条款“2.5.5 保险金的计算方法”计算并赔付保险金: 1.该药品须由我们认可的互联网医院的专科医生开具处方13 ,且药品处方符合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该药品说明书中所列明的适应症和用法用量,且 为被保险人当前治疗必需的药品; 2.每次药品处方剂量及处方有效期需符合《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14; 3.该药品须属于本合同约定的指定药品清单15中的药品; 4.该药品必须为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日前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且已 在中国境内(出于本合同之目的,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 湾地区)上市的药物。 对于不满足上述任一条件的药品费用,我们不承担互联网药品费用医疗保险金 的赔付责任。 保险期间内,我们一次或多次累计赔付的互联网药品费用医疗保险金以本合同 约定的互联网药品费用医疗保险金赔付限额为限。门急诊意外医 疗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在我们指定医疗机构16普通部(不包括特需医疗部、 国际医疗部、外宾医疗部、VIP 部、干部病房17,下同)进行门急诊治疗而发生 的合理且必要的门急诊意外医疗费用(指本合同约定的药品费18及其他门急诊 医疗费用19),我们按本保险条款“2.5.5 保险金的计算方法”计算并赔付门急 诊意外医疗保险金。 保险期间内,我们一次或多次累计赔付的门急诊意外医疗保险金以本合同约定 的门急诊意外医疗保险金赔付限额为限。 2.5.4 门急诊疾病医 疗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发生疾病在我们指定医疗机构 普通部(不包括特需医疗部、国际医疗部、外宾医疗部、VIP 部、干部病房, 下同)接受门急诊治疗而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并且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 20的门急诊疾病医疗费用(指本合同约定的药品费及其他门急诊医疗费用), 我们按本保险条款“2.5.5 保险金的计算方法”计算并赔付门急诊疾病医疗保 险金。 保险期间内,我们一次(单次门急诊21视为一次)或多次累计赔付的门急诊疾 病医疗保险金以本合同约定的门急诊疾病医疗保险金赔付限额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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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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