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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必选保障 | ||
| 意外身故、残疾及烧伤 | 20万元 | 赔付因意外导致的身故、残疾及烧烫伤残疾保险金。 |
| 医疗费用 | 10万元 | 赔偿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身患疾病而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含门诊和住院,每次免赔额500元。若被保险人在境外出险,返回境内仍需治疗,保额以保险单所载明保险金额的15%为限,境内外医疗保额可累加。 |
| 紧急医疗运送和送返 | 20万元 | 因意外事故或身患疾病,保险公司安排被保险人医疗运送及送返,并支付救援费用。 |
| 身故运返 | 10万元 | 因意外事故或身患疾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安排被保险人遗体运返,并支付救援费用。 |
| 家属慰问探访费用 | 1万元 | 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或身患疾病身故或住院,保险公司安排其一位直系亲属前往探望的交通及食宿费用。 |
| 雇主慰问探访费用 | 5000元 | 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或身患疾病身故或住院,保险公司安排其雇主前往探望的交通及食宿费用。 |
| 旅行延误 | 900元 | 赔偿因恶劣天气、自然灾害、机械故障、恐怖分子行为、航空管制、航班机位超售、罢工、劫持等导致被保险人搭乘的交通工具延误,每5小时赔偿300元。延误时间的计算以公共交通工具预计到达时间与实际到达时间差为准。 |
| 行李延误 | 1000元 | 赔偿被保险人托运行李因公共交通工具承运人的处理不当延误抵达目的地,每8小时赔偿500元。 |
| 旅行证件损失 | 5000元 | 赔偿因护照、旅行票据及其他旅行证件遗失、被抢或被盗所支付的重置费用及相关额外的旅行和酒店住宿费用。 |
| 旅行期间家财保障 | 5000元 | 赔偿旅行期间被保险人境内日常住所因盗窃、火灾、水管破裂等造成的家具物品损坏而遭受的损失。 |
| 个人及宠物责任 | 10万元 | 赔偿因被保险人的行为或其饲养的宠物造成他人的身体伤害或财产损失。 |
| 绑架慰问金 | 5000元 | 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遭受绑架,根据实际被绑架的日数获得赔偿。每日赔偿250元,20日为限。 |
1、投保前请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尤其是“责任免除”部分,防止理赔时出现保险公司拒赔情况。
2、就医除外责任:除了北京市平谷区所有医院,请注意,在北京平谷区所有医院的就医均不给予理赔。
3、凡投保时年龄为18周岁-65周岁,符合职业类别要求,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4、本保险计划提供24小时全球救援服务。如需旅行、医疗咨询或救援服务,可拨打24小时救援热线:86-400-820-7031或86-21-38295959。
5、被保险人因疾病、意外事故或其他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无法按时回其日常居住地,本产品保险期间可自动延长,但最长不超过10天。
6、保障区域为全球。但联合国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宣布处于战争、动乱状态、或不建议公民前往的国家或地区除外。
7、若投保多份史带财险的“意外身故、残疾和烧烫伤保险”、“疾病身故保险”或“重大疾病保险”(不包括团体保险),则史带财险仅按其中保险金额最高者做出赔偿。
8、本保险计划每一被保险人限投保一份,多投无效。
9、投保时,投保人有义务将该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保险金额、责任免除条款等向被保险人进行明确说明,并征得被保险人同意,方可投保;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不受此限。
10、本保障计划由史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目前该公司在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宁波、安徽、青岛、福建、苏州有分支机构,客户从新一站保险网购买,后续变更与理赔事务均可由新一站保险网协助您办理。
11、本保险计划不适合申根国家签证需要(申根国家包含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瑞士、马耳他和列支敦士登),如需购买,可点击“申根签证保险”。
12、本保险计划不承保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13、本产品不承保旅游目的地为菲律宾的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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