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安住院保2022-0元起赔不限社保
- 保自费医疗
- 保生病、意外
- 2人及以上投保省10%
产品介绍
保障内容
必选保障 | ||
意外伤害 | 10万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含第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身故或伤残:
(1)身故,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如已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须扣除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 (2)伤残,按保险条款规定比例乘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3)如因驾驶或乘坐机动车发生单车事故或因溺水导致身故或伤残,仍按上述规则承担保险责任,但此情形下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按50%计算。 |
意外门急诊医疗 | 1万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在医院接受门诊或急诊治疗产生的需个人支付的、必需且合理的门诊或急诊医疗费用,每次事故按免赔额0元,如下约定给付意外门急诊医疗保险金:
(1)给付比例:若已从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取得医疗费用补偿的,该责任赔付比例为80%;若未从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取得医疗费用补偿的,该责任赔付比例为60%; (2)必需且合理的门诊或急诊医疗费用为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范围的及超出当地基本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用(不含已从其他途径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 (3)如到本附加合同满期日时,未结束本次门诊或急诊治疗的,保险公司继续承担因本次门诊或急诊发生的、最高不超过本附加合同满期日后15日内的门诊或急诊医疗费用。此期间新发生的意外事故不在赔付范围。 |
住院医疗费用补偿 | 1万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90日后罹患疾病,在医院接受住院治疗的产生的需个人支付的、必需且合理的住院医疗费用(不含已从其他途径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每次事故按免赔额0元,如下约定给付住院医疗费用补偿保险金:
(1)给付比例:若已从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取得医疗费用补偿的,该责任赔付比例为80%;若未从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取得医疗费用补偿的,该责任赔付比例为60%; (2)治疗疾病含以下所列疾病的一种或多种的,赔付比例为20%:痔疮,女性生殖系统疾病(即女性子宫、输卵管、卵巢、阴道、外阴器官疾病)、结节、息肉、囊肿、增生; (3)不承担疾病或意外所致的任何脊椎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颈椎病、腰椎间盘突出/膨出/移位/滑脱)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 (4)到本合同满期日时,仍未结束本次住院治疗的,保险公司继续承担因本次住院发生的、最高不超过本合同满期日后30日内的住院医疗费用。 |
重大手术住院津贴 | 100元/日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90日后因罹患疾病,在医院接受条款约定的重大手术住院治疗的,对每次实际住院天数,按每日100元给付重大手术住院津贴保险金:
(1)在保险期间内一次或多次住院的累计给付天数以90日为限; (2)本次住院治疗与前次住院原因相同,并且前次出院与本次入院间隔不超过30日的,则本次住院与前次住院视为同一次住院; (3)如保险期间届满,住院治疗尚未结束,保险公司对保险期间届满之日起3日内的住院天数承担保险责任。 |
投保须知
【特别提示】
(1)产品介绍页面仅供参考,具体责任描述以保险合同为准;
(2)众安保险最近季度偿付能力符合监管要求,详情请参见众安保险官网(www.zhongan.com)偿付能力信息披露;
(3)该保险产品由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并负责理赔。
(2)众安保险最近季度偿付能力符合监管要求,详情请参见众安保险官网(www.zhongan.com)偿付能力信息披露;
(3)该保险产品由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并负责理赔。
【重要提示】免除责任、保障责任、犹豫期、费用扣除、退保损失、保险单现金价值、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等内容详见保险合同,请务必仔细阅读产品条款、投保须知、客户告知书、保险合同及电子保单的特别约定。
【免责说明】本产品不承担因免责原因导致的保险金给付责任,投保前,须阅读并了解本保险相关“保险条款”,尤其“责任免除”部分。
【保额说明】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申明:本产品在同一保险期间内,每位被保险人限投一份,多投无效。
【免责说明】本产品不承担因免责原因导致的保险金给付责任,投保前,须阅读并了解本保险相关“保险条款”,尤其“责任免除”部分。
【保额说明】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申明:本产品在同一保险期间内,每位被保险人限投一份,多投无效。
【未成年人保额】根据银保监会规定,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各家保险公司的身故保险金总额(不含航空意外)按以下规定给付:
(1)不满10周岁,总额不超过20万元;
(2)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总额不超过50万元。
【未成年人投保】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仅限父母为其投保。
(1)不满10周岁,总额不超过20万元;
(2)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总额不超过50万元。
【未成年人投保】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仅限父母为其投保。
【适用人群】被保险人(不含外籍人士、残疾人士)首次投保时年龄须为出生满30天-65周岁,身体健康且能正常工作、生活的自然人;职业不属于《众安保险特殊职业类别表》中的职业类别,如被保险人职业类别变更,须在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公司。仅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有固定居所的人士投保。
【保障区域】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
【医院说明】
(1)“住院医疗费用补偿”和“重大手术住院津贴”保险责任:限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审核认定的二级及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普通部;
(2)“意外门急诊医疗”保险责任:限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审核认定的二级及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普通部,但不包括以下地区的医疗机构:北京市平谷区、密云县、怀柔区的所有医院、四川省宜宾市的所有医院、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人民医院、四川省雅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天津滨海、静海地区医院、河南省新乡市中医院、吉林省四平市所有医院、山东省莱州市人民医院、莱州市中医院、莱州市郭家店中心卫生院、山东滨州市中心医院、河南省焦作市所有医院、河南省郏县所有医院、南平市人民医院、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南平人民医院、南平市第一医院、黑龙江省黑河市所有医院;
(3)以上医疗机构均不包括如下机构或医疗服务:特需医疗、外宾医疗、干部病房、联合病房、国际医疗中心、VIP部、联合医院、A级病房;诊所、康复中心、家庭病床、护理机构;休养、戒酒、戒毒中心;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医疗机构;
【保障区域】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
【医院说明】
(1)“住院医疗费用补偿”和“重大手术住院津贴”保险责任:限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审核认定的二级及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普通部;
(2)“意外门急诊医疗”保险责任:限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审核认定的二级及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普通部,但不包括以下地区的医疗机构:北京市平谷区、密云县、怀柔区的所有医院、四川省宜宾市的所有医院、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人民医院、四川省雅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天津滨海、静海地区医院、河南省新乡市中医院、吉林省四平市所有医院、山东省莱州市人民医院、莱州市中医院、莱州市郭家店中心卫生院、山东滨州市中心医院、河南省焦作市所有医院、河南省郏县所有医院、南平市人民医院、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南平人民医院、南平市第一医院、黑龙江省黑河市所有医院;
(3)以上医疗机构均不包括如下机构或医疗服务:特需医疗、外宾医疗、干部病房、联合病房、国际医疗中心、VIP部、联合医院、A级病房;诊所、康复中心、家庭病床、护理机构;休养、戒酒、戒毒中心;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医疗机构;
(4)医院必须具有系统的、充分的诊断设备,全套外科手术设备及能够提供二十四小时的医疗与护理服务的能力或资质。
【增值服务说明】本产品包含全年不限次在线图文问诊服务、购药优惠服务,限被保险人本人且应在等待期后的保险期限内使用。详见《众安互联网图文问诊与购药优惠服务介绍》。
【生效时间】投保成功后的次日零时。
【续保说明】本合同为不保证续保合同,保险期间为一年。保险期间届满,投保人需要重新向保险公司申请投保本产品,并经保险公司同意,交纳保险费,获得新的保险合同。若保险期间届满时,本合同对应保险产品统一停售,保险公司将不再接受投保申请。续保前请先咨询在线客服,获取专属续保链接,直接投保原产品不算续保。
【等待期说明】本产品“住院医疗费用补偿”和“重大手术住院津贴”保险责任等待期为90日,其他责任无等待期;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保险责任无等待期;上一张保单期满后指定期限内重新投保无等待期。在等待期内发生保险事故的,等待期内接受检查但在等待期后确诊的疾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犹豫期说明】本产品自首次生效日起有48小时的犹豫期。
保险合同生效前或生效后未超过48小时的,您要求解除合同,自保险公司接到您申请后,保险合同的效力终止,并全额退还保费。
保险合同生效后超过48小时,您要求解除本合同,自保险公司接到保险合同解除申请书之日次日零时起,保险合同的效力终止,保险公司收到完整申请资料之日起30日内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未满期净保险费=保险费×[1-(保险单已经过天数/保险期间天数)]×(1-30%);经过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如本合同已发生保险金给付,未满期保险费为零。
【生效时间】投保成功后的次日零时。
【续保说明】本合同为不保证续保合同,保险期间为一年。保险期间届满,投保人需要重新向保险公司申请投保本产品,并经保险公司同意,交纳保险费,获得新的保险合同。若保险期间届满时,本合同对应保险产品统一停售,保险公司将不再接受投保申请。续保前请先咨询在线客服,获取专属续保链接,直接投保原产品不算续保。
【等待期说明】本产品“住院医疗费用补偿”和“重大手术住院津贴”保险责任等待期为90日,其他责任无等待期;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保险责任无等待期;上一张保单期满后指定期限内重新投保无等待期。在等待期内发生保险事故的,等待期内接受检查但在等待期后确诊的疾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犹豫期说明】本产品自首次生效日起有48小时的犹豫期。
保险合同生效前或生效后未超过48小时的,您要求解除合同,自保险公司接到您申请后,保险合同的效力终止,并全额退还保费。
保险合同生效后超过48小时,您要求解除本合同,自保险公司接到保险合同解除申请书之日次日零时起,保险合同的效力终止,保险公司收到完整申请资料之日起30日内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未满期净保险费=保险费×[1-(保险单已经过天数/保险期间天数)]×(1-30%);经过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如本合同已发生保险金给付,未满期保险费为零。
【特别说明】
(1)对于以下情形,本产品不予赔付:
a.初次投保或非重新投保前所患既往症(在保险合同生效前罹患的被保险人已知或应该知道的有关疾病),及保险合同中特别约定的除外疾病;
b.等待期内接受检查但在等待期后确诊的疾病;
c.未如实告知:对于健康告知问询的疾病和事项,您/被保险人存在未如实告知的情况;
d.“住院医疗费用补偿”保险责任:任何脊椎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颈椎病、腰椎间盘突出/膨出/移位/滑脱)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
e.条款中责任免除约定的其他内容。
(2)其他公司同类产品重新投保:
a.上一年度投保了其他公司同类住院保(指含有与本产品“住院医疗费用补偿”保险责任同类保险责任的产品)的被保人,未发生保险事故可以重新投保本产品;
b.众安保险仅承担在本产品保单有限期内的保险事故,在本保单生效前已出现的症状、疾病或意外事故,众安保险不承担责任;
c.非众安保险保单的终止日期与本产品保单的生效日期间隔不超过7天(包含7天);
d.重新投保时,需完全符合众安保险健康告知要求;
e.理赔时若能提供上一年度保单且满足以上全部条件,可免等待期。
(3)投保告知:投保时,投保人已就该产品的保障内容以及保险金额等向被保险人/被保险人监护人进行了明确说明,并征得其同意。
【信息披露】本保险产品由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面向全国(港、澳、台地区除外)销售(查询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销售主体为新一站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保险公司已具备全流程线上服务的能力,对于保险公司未设立分支机构的地区,可能会存在服务不到位、时效差的问题,但保险公司会在用户服务和时效上竭力提供保障;投保咨询、保单/凭证查询、客户投诉以及投保、承保、理赔、保全、退保等相关事务,由新一站保险网协助办理,新一站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67-5599。
(1)对于以下情形,本产品不予赔付:
a.初次投保或非重新投保前所患既往症(在保险合同生效前罹患的被保险人已知或应该知道的有关疾病),及保险合同中特别约定的除外疾病;
b.等待期内接受检查但在等待期后确诊的疾病;
c.未如实告知:对于健康告知问询的疾病和事项,您/被保险人存在未如实告知的情况;
d.“住院医疗费用补偿”保险责任:任何脊椎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颈椎病、腰椎间盘突出/膨出/移位/滑脱)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
e.条款中责任免除约定的其他内容。
(2)其他公司同类产品重新投保:
a.上一年度投保了其他公司同类住院保(指含有与本产品“住院医疗费用补偿”保险责任同类保险责任的产品)的被保人,未发生保险事故可以重新投保本产品;
b.众安保险仅承担在本产品保单有限期内的保险事故,在本保单生效前已出现的症状、疾病或意外事故,众安保险不承担责任;
c.非众安保险保单的终止日期与本产品保单的生效日期间隔不超过7天(包含7天);
d.重新投保时,需完全符合众安保险健康告知要求;
e.理赔时若能提供上一年度保单且满足以上全部条件,可免等待期。
(3)投保告知:投保时,投保人已就该产品的保障内容以及保险金额等向被保险人/被保险人监护人进行了明确说明,并征得其同意。
【信息披露】本保险产品由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面向全国(港、澳、台地区除外)销售(查询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销售主体为新一站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保险公司已具备全流程线上服务的能力,对于保险公司未设立分支机构的地区,可能会存在服务不到位、时效差的问题,但保险公司会在用户服务和时效上竭力提供保障;投保咨询、保单/凭证查询、客户投诉以及投保、承保、理赔、保全、退保等相关事务,由新一站保险网协助办理,新一站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67-5599。
条款告知书
- 保险条款
- 1、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互联网)-众安保险注册号:C00017932312021120304873
- 2、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条款(互联网2022版A款)-众安保险注册号:C00017932522021120909003
- 3、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住院医疗费用补偿保险条款(互联网2022版A款)-众安保险注册号:C00017932512021111900433
- 4、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重大手术住院津贴医疗保险条款(互联网2022版A款)-众安保险注册号:C00017932512021120607963
- 费率表
- 责任免除条款
- 保险公司告知书
- 客户告知书
常见问题
在哪些医院接受治疗可以获得意外门急诊医疗保险责任的理赔?
意外门急诊医疗责任限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审核认定的二级或以上的公立医院普通部,但不包括以下地区的医疗机构,被保险人在以下医院就诊,保险公司不承担该保险责任:北京市平谷区、密云县、怀柔区的所有医院、四川省宜宾市的所有医院、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人民医院、四川省雅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天津滨海、静海地区医院、河南省新乡市中医院、吉林省四平市所有医院、山东省莱州市人民医院、莱州市中医院、莱州市郭家店中心卫生院、山东滨州市中心医院、河南省焦作市所有医院、河南省郏县所有医院、南平市人民医院、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南平人民医院、南平市第一医院、黑龙江省黑河市所有医院。
投保前已经生的病可以赔付么?
您好!不可以。为了使大家可以用优惠的保费获得充足的保障,在发生疾病时真正获得高额医疗费用赔付,本险种不接受带病投保的行为。首次投保前已患有的疾病以及症状,均不属于保障范围。
本产品的住院医疗费用如何赔付?
您好!若已从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取得医疗费用补偿的,赔付比例为80%;若未从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取得医疗费用补偿的,赔付比例为60%;若治疗疾病含以下所列疾病的一种或多种的,赔付比例为20%:痔疮,女性生殖系统疾病(即女性子宫、输卵管、卵巢、阴道、外阴器官疾病)、结节、息肉、囊肿、增生;不承担疾病或意外所致的任何脊椎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颈椎病、腰椎间盘突出/膨出/移位/滑脱)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
本产品承保的住院医疗费用具体有哪些?
您好!本产品承保的住院医疗费用指被保险人经医院诊断必须接受住院治疗时,被保险人需个人支付的、必需且合理的住院医疗费用,包括:床位费、膳食费、护理费、重症监护室床位费、诊疗费、检查检验费、治疗费、药品费、手术费等。
售后服务
三步理赔
理赔流程
STEP1:理赔报案
在安卓应用市场或APPStore,搜索下载“众安保险”APP。
STEP2:提交资料
使用在线理赔申请服务,根据指引提交理赔申请材料。
使用在线理赔申请服务,根据指引提交理赔申请材料。
STEP3:审核材料
保险公司将及时进行审核、调查、反馈结果,并根据情况通知寄送纸质材料。
STEP3:坐收赔款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会将理赔金直接转账至被保险人/受益人名下的指定账户。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会将理赔金直接转账至被保险人/受益人名下的指定账户。
保全
本产品仅支持姓名、证件号码等投被保险人信息填写笔误的更正(不支持姓名和证件号码同时更正),受益人的变更。
保全流程
STEP1:下载“众安保险”APP,进行线上申请。
STEP2:保险公司会告知您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STEP3:按照要求备齐材料,并将所需材料提交给保险公司。
STEP4:完成后,保险公司会通知您保全结果。
保全小贴士
Q:多长时间能修改完成?若在修改完成之前出险怎么办?
A:不同保险公司由于审核流程不同,时效性也有较大差异,一般资料齐全10日内(休息日顺延)完成。新一站会全力为您跟进,争取尽快完成保单修改。
A:不同保险公司由于审核流程不同,时效性也有较大差异,一般资料齐全10日内(休息日顺延)完成。新一站会全力为您跟进,争取尽快完成保单修改。
退保
本产品支持退保。
退保流程
STEP1: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1010-9955)或下载“众安保险”APP,进行线上申请。
STEP2:保险公司会告知您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STEP3:按照要求备齐材料,并提交给保险公司。
STEP4:保险公司审核通过,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犹豫期内全额退款)。
发票
本产品提供电子发票,发票抬头同投保人姓名(不支持公司抬头),如需发票,可登录众安官网www.zhongan.com,点击【客户服务】-【保单查询】,输入保单号、被保人姓名、证件类型、手机号,完成短信验证码认证后,进入保单详情页。在最下方点击【获取发票】,即可下载电子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