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重疾医疗0免赔
- 质子重离子医疗
- 可选特需医疗保险金

必选保障 | ||
一般医疗保险金 | 100万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30日满后罹患疾病(不含本保险条款中约定的80种重大疾病),在医院接受治疗产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住院前后30日门(急)诊医疗费用(不含特需门诊费用、特定门诊医疗费用和门诊手术医疗费用)、特定门诊医疗费用(不含特需门诊费用、住院前后30日门(急)诊医疗费用和门诊手术医疗费用)、门诊手术医疗费用(不含特需门诊费用、特定门诊医疗费用和住院前后30日门(急)诊医疗费用),在一般医疗保险金赔偿限额内,按免赔额1万元,如下比例给付保险金:
(1)给付比例: a.如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投保,并以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就诊并结算,给付比例为100%; b.如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投保,但未以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就诊并结算,给付比例为60%; c.如未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投保,给付比例为100%。 (2)已从其它途径(不含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政府救助)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可抵扣免赔额; (3)如保险期间届满时,被保险人仍在接受住院治疗的,继续承担保险责任至当次出院止,但最长不超过从保险期间截止日的次日起30日。 |
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 | 100万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30满日(续保者不受该等待期限制)后经医生确诊初次发生约定的80种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并在医院接受治疗产生的80种重大疾病住院医疗费用、80种重大疾病住院前后30日门(急)诊医疗费用(不含特需门诊费用、80种重大疾病特定门诊医疗费用和80种重大疾病门诊手术医疗费用)、80种重大疾病特定门诊医疗费用(不含特需门诊费用、80种重大疾病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和80种重大疾病门诊手术医疗费用)、80种重大疾病门诊手术医疗费用(不含特需门诊费用、80种重大疾病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和80种重大疾病特定门诊医疗费用)、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特定药品医疗费用,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赔偿限额内,按免赔额0元,如下比例给付保险金:
(1)给付比例(除特定药品医疗费用): a.如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投保,并以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就诊并结算,给付比例为100%; b.如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投保,但未以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就诊并结算,给付比例为60%; c.如未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投保,给付比例为100%。 (2)特定药品医疗费用给付比例: a.处方特定药品为社保内药品的:如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投保,并以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就诊并结算,给付比例为100%;未以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就诊并结算,给付比例为60%; b.处方特定药品非社保内药品的,给付比例为100%; c.如未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投保的,给付比例为100%; (3)如保险期间届满时,被保险人仍在接受住院治疗的,继续承担保险责任至当次出院止,但最长不超过从保险期间截止日的次日起30日。 |
轻症疾病保险金 | 5000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90日满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罹患本附加险约定的20种轻症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的,按本附加险的保险金额一次性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本附加险保险责任终止。 |
特需医疗保险金 | 不提供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因发生主险保险责任范围内事故需在特需医疗机构接受相关治疗,对于特需医疗机构中发生的,主险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各项必需且合理的医疗费用,按主险责任(一般医疗保险金、80种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对应的免赔额、给付比例,在其主险相应保险金额内给付保险金。其中住院床位费上限标准为1500元/天,累计给付天数不超过120天。 |
80种重大疾病医疗服务 | 提供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享有如下医疗服务(仅供80种重大疾病享用),服务热线(400-606-5033):
(1)就医绿色通道:可申请覆盖全国30个省/直辖市的近1000家三甲医院的门诊、住院预约服务各一次;
(2)MDT多学科会诊:一次;
(3)国内住院直付,保险金额内垫付;
(4)靶向用药基因检测:一次;
(5)术后护理:十次;
(6)恶性肿瘤特定药品院外药房直付服务。 具体服务内容详见《医疗服务流程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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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选保障 |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不投保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90日满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罹患主险条款约定的80种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的,按本附加险的保险金额一次性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按本附加险保险责任终止。 |
【重要提示】免除责任、保障责任、犹豫期、费用扣除、退保损失、保险单现金价值、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等内容详见保险合同,请务必仔细阅读产品条款、投保须知、客户告知书、保险合同及电子保单的特别约定。
【适用人群】被保险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含外籍人士、残疾人士)年龄须为出生满28天-65周岁(最高续保年龄至100周岁),投保前12个月连续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居住地居住满240天,且投保前一个月内无出入境记录,身体健康且能正常工作、生活的自然人;职业分类须为1-4类,详见《职业类别表》,如被保险人职业类别变更,须在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公司。
【未成年人投保】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仅限父母为其投保。
【保障区域】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
【生效时间】投保成功后的次日零时。
【医院说明】
(1)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审核认定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且仅限于上述医院的普通部,不包括如下机构或医疗服务:
①特需医疗、外宾医疗、干部病房、联合病房、国际医疗中心、VIP部、联合医院、A级病房;
②诊所、康复中心、家庭病床、护理机构;
③休养、戒酒、戒毒中心。
该医院必须具有系统的、充分的诊断设备,全套外科手术设备及能够提供二十四小时的医疗与护理服务的能力或资质。
(2)特需医疗机构指中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正式评定的二级或以上的公立医院的特需病房、国际部病房、外宾病房、VIP病房、干部病房,该医院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医院管理规则设置标准的医疗设备,且全天二十四小时有合格医师及护士驻院提供医疗及护理服务。不包括疗养院、护理院、康复中心、精神心理治疗中心以及无相应医护人员或设备的二级或二级以上的联合医院或联合病房。
部分医疗机构虽符合上述定义,但保险公司仍有权以列明清单的方式予以除外,不作为指定或认可的特需医疗机构。具体除外名单以保险单中载明的为准。
(3)本保险合同指定认可的质子重离子医疗机构,为上海质子重离子医院。
【不保证续保说明】本保险不保证续保。保险期间届满前,投保人需要重新向保险公司申请投保本产品,并经保险公司同意,交纳保险费,获得新的保险合同。对于在保险期间届满前重新申请投保本产品的被保险人,新的保险合同的等待期为0日。
【理赔说明】本保险合同约定既往疾病责任除外。针对已出险的理赔客户,续保时,保险公司将调查被保险人出险原因,是否存在未如实告知或者不符合健康问卷的情形,合同双方将遵循本合同相关约定执行。确诊或疑似感染急性法定传染病的客户,若在确诊或疑似隔离的前30天(含)内有出入境记录,保险公司不承担该疾病的保险责任。
【等待期说明】本合同将在客户投保后的次日生效,保单等待期默认起保后30天(另有约定等待期的特殊责任以双方约定合同为准),意外伤害医疗无等待期,医疗费用保险等待期为30天,附加轻症及重大疾病保险(一次性给付)等待期为90天。保险期间届满前三十日(含)内,若投保人有续保意愿,需重新向保险公司申请,经保险公司接受同意后即可获得新的保险合同。新续期合同不设等待期,脱保后等待期将恢复,同首保一致。
【信息披露】本保险产品由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面向全国(港、澳、台地区除外)销售(查询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销售主体为新一站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投保咨询、保单/凭证查询、客户投诉以及投保、承保、理赔、保全、退保等相关事务,由新一站保险网协助办理,新一站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67-5599。
- 保险条款
- 1、医疗保险F(互联网专属)条款-中国人寿财险注册编号:C00010832512021122729563
- 2、医疗保险F(互联网专属)附加80种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中国人寿财险注册编号:C00010832522021122729613
- 3、医疗保险F(互联网专属)附加20种轻症保险条款-中国人寿财险注册编号:C00010832522021122729623
- 4、医疗保险F(互联网专属)附加特需医疗保险条款-中国人寿财险注册编号:C00010832522021122729583
- 费率表
- 责任免除条款
- 保险公司告知书
- 客户告知书
三步理赔
理赔流程
STEP1:理赔报案
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400-86-95519)报案。
STEP2:提交资料
按照保险公司的指导准备材料,并按要求提交。
STEP3:坐收赔款
保险公司审核完成后,将按照您填写的银行账号,通过转账方式,支付赔款。若您需要协助,可以随时联系新一站,我们会全力为您服务。
保全
本产品仅支持姓名、证件号码等投被保险人信息、填写笔误的更正(不支持姓名和证件号码同时更正),受益人的变更。
保全流程
STEP1: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400-86-95519),提供相应的保单号,说明变更原因和需要修改的信息。
STEP2:保险公司会告知您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STEP3:按照要求备齐材料,并将所需材料提交给保险公司。
STEP4:完成后,保险公司会通知您保全结果。
退保
保单生效前,本产品支持退保。
退保流程
STEP1:登录http://www.xyz.cn/surrender/report,填写退保申请,上传申请材料。
STEP2:资料齐全,审核无误,一般1日内(休息日顺延)可完成退保。
STEP3:退保后,新一站在1日内(休息日顺延),将您实际支付的金额退还至您的支付账号,到账时间受银行处理时间限制。
退保小贴士
Q:我的保单已经生效了,还能退保吗?
A:您可以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400-86-95519)发起退保申请,您要求解除本合同,则自保险公司接到您的申请之日的次日零时起,本合同的效力即终止,保险公司将在30日内向您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计算公式如下:未满期净保费=保险费×(1-20%)×[1-(保险单已经过天数/保险期间天数)];经过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如本合同已发生保险金给付,则未满期净保费为零。
发票
本产品提供电子发票,发票抬头同投保人姓名(不支持公司抬头)。如需发票,请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400-86-95519)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