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福利计划A团体保险(安吉物流 子女)
- 团险
- 意外医疗

保障内容
| 必选保障 | ||
| 意外伤害 | 5万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意外事故,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或伤残:(1)身故,给付5万元保险金;(2)伤残,按保险条款规定比例给付保险金;(3)身故及伤残保险金,累计不超过5万元。 |
| 住院医疗(疾病/意外) | 8万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意外事故或患疾病住院,因该意外事故或疾病产生的合理住院治疗费用,已从医保取得补偿,按免赔额0元,100%比例给付保险金;(1)以上治疗须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2)合理门急诊治疗费用为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可报销部分(不含已从其他医疗保障制度或保险计划获得医疗费用补偿的部分)。 |
| 疾病门诊医疗 | 1万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患疾病,因该疾病产生的合理门急诊治疗费用,按免赔额1000元、相关比例(见投保须知)给付保险金: |
投保须知
【重疾说明】承保31种重大疾病: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多个肢体缺失、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良性脑肿瘤、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深度昏迷、双耳失聪、双目失明、瘫痪、心脏瓣膜手术、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严重Ⅲ度烧伤、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语言能力丧失、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主动脉手术、严重多发性硬化、急性坏死型胰腺炎、肌营养不良症、植物人状态、终末期肺病、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炎。
【未成年人保额】根据保监会规定,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各家保险公司的身故保险金总额(不含航空意外)按以下规定给付:
(1)不满10周岁,总额不超过20万元;
(2)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总额不超过50万元。
(1)不满10周岁,总额不超过20万元;
(2)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总额不超过50万元。
【投保说明】
(1)被保险人须为江苏安吉零部件物流有限公司员工子女,每位被保险人限购一份;
(2)出具的纸质保单,投保人为“江苏安吉零部件物流有限公司”。
(1)被保险人须为江苏安吉零部件物流有限公司员工子女,每位被保险人限购一份;
(2)出具的纸质保单,投保人为“江苏安吉零部件物流有限公司”。
【疾病门诊给付比例说明】
| 合理门诊治疗费用 | 给付比例 |
| 1000元≤X<5000元 | 80% |
| 5000元≤X≤10000元 | 50% |
【适用人群】被保险人(不含外籍人士、残疾人士)需要参加社会医疗保险且年龄须为出生满30天-18周岁。
【保障区域】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确诊治疗须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
【保单说明】本保险是以团单形式出单,保单生效之后可下载电子凭证(该凭证仅为购买凭证),在此之前状态都为:核保中。
【保险名词解释】
等待期:指自保障生效日开始,不承保某项保障的时段。等待期的设立是为了避免带病投保,一般出现在医疗、重大疾病相关保障约定中。例如:疾病住院医疗保障等待期30日、9月20日生效的保险,疾病如发生在10月19日之前不给付保险金,10月19日之后按约定给付保险金。
等待期:指自保障生效日开始,不承保某项保障的时段。等待期的设立是为了避免带病投保,一般出现在医疗、重大疾病相关保障约定中。例如:疾病住院医疗保障等待期30日、9月20日生效的保险,疾病如发生在10月19日之前不给付保险金,10月19日之后按约定给付保险金。
【免责说明】本保险不承担因以下原因导致的保险金给付责任:
1. 所有保障
(1)参加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活动;
(2)酒后驾驶、无照驾驶、驾驶无证机动车;
(3)精神和行为障碍、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自杀;
(4)已由第三者给付的损失。
2. 意外医疗、疾病/意外住院补贴保障
(1)妊娠、安胎、流产、分娩、节育;
(2)护理(陪住)费、取暖费、伙食费、误工费、停尸费、救护车费。
3. 疾病住院医疗保障
(1)妊娠、安胎、流产、分娩、节育;
(2)先天性疾病及其并发症、投保前已患的疾病;
(3)妊娠、安胎、流产、分娩、节育;
(4)护理(陪住)费、取暖费、伙食费、误工费、停尸费、救护车费。
3. 重大疾病保险金
(1)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2)感染艾滋病毒或患艾滋病。
1. 所有保障
(1)参加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活动;
(2)酒后驾驶、无照驾驶、驾驶无证机动车;
(3)精神和行为障碍、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自杀;
(4)已由第三者给付的损失。
2. 意外医疗、疾病/意外住院补贴保障
(1)妊娠、安胎、流产、分娩、节育;
(2)护理(陪住)费、取暖费、伙食费、误工费、停尸费、救护车费。
3. 疾病住院医疗保障
(1)妊娠、安胎、流产、分娩、节育;
(2)先天性疾病及其并发症、投保前已患的疾病;
(3)妊娠、安胎、流产、分娩、节育;
(4)护理(陪住)费、取暖费、伙食费、误工费、停尸费、救护车费。
3. 重大疾病保险金
(1)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2)感染艾滋病毒或患艾滋病。
投保前,须阅读并了解本保险相关“保险条款”,以上为部分责任免除条款,全部免责条款见保险条款。
【信息披露】本保险由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后续保全、理赔等相关事务,可由新一站保险网(xyz.cn)协助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