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产品
【停售】华泰“金领人生”综合意外伤害保险
【停售】华泰“金领人生”综合意外伤害保险
    华泰财险
    备案名称
    【停售】华泰“金领人生”综合意外伤害保险
    承保年龄
    18周岁-65周岁
    保险期间
    1年
    特色服务
    • 电子保单
    销量
    177
    保障内容
    必选保障
    人身意外身故/残疾保险金50万元保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残疾、烧烫伤。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5万元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在医院接受治疗,保险公司赔偿合理的医疗费用(已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补偿的的医疗费除外),无免赔额,赔付比例100%。
    航空意外身故/残疾保险金200万元保障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从事合法商业运营的民航班机期间(自进入民航班机的舱门时起至走出民航班机的舱门止),因意外导致身故、残疾。
    火车意外身故/残疾保险金50万元保障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从事合法商业运营的火车(含轻轨、地铁)期间(自进入火车车厢起至走出火车车厢止),因意外导致身故、残疾。
    轮船意外身故/残疾保险金50万元保障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从事合法商业运营的轮船期间(自踏上轮船甲板起至离开轮船甲板止),因意外导致身故、残疾。
    汽车意外身故/残疾保险金50万元保障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从事合法客运的汽车期间(自进入汽车车厢起至走出汽车车厢止),因意外导致身故、残疾。
    交通工具意外伤害医疗保险5万元被保险人因上述交通意外伤害事故在医院接受治疗,保险公司赔偿合理的医疗费用(已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补偿的的医疗费除外),无免赔额,赔付比例100%。
    投保须知

    1、凡投保时年龄为18周岁-65周岁,从事1-3类职业人员可作为被保险人投保。

    2、本保险计划只承担产品所列明的保险责任。

    3、本保险计划不承保条款列明的高危职业。

    4、若被保险人出险状况可同时适用不同保障项目,则以其中保险金额最高项为准。

    5、本产品同一保险期限内每一被保险人投保以一份为限。

    6、保险单及其保险条款、附件、附表、给付表等构成本保险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如保险单与上述其他文件有任何不一致之处,应以保险单为准。

    7、投保时,投保人有义务将该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保险金额、责任免除条款等向被保险人进行明确说明,并征得被保险人同意,方可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