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产品
恒安标准老年特定疾病保险(已下架)
恒安标准老年特定疾病保险(已下架)
  • 最高75岁可投
  • 保10种老年高发疾病
  • 既往症有机会承保
恒安标准人寿
备案名称
恒安标准老年特定疾病保险
承保年龄
50周岁-75周岁
保险期间
终身
犹豫期
15天
最长等待期
180天
特色服务
  • 电子保单
  • 专属顾问
销量
2516
产品介绍

保障内容
必选保障
骨质疏松症合并特定骨折手术保险金基本保额的30%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因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180日后因疾病,初次罹患并被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为本合同约定的“骨质疏松症合并特定骨折手术”疾病,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骨质疏松症合并特定骨折手术保险金,此项保险责任终止,本合同继续有效。
老年特定疾病保险金基本保额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因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180日后因疾病,初次罹患并被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为本合同“老年特定疾病”术语项下的一种或者多种老年特定疾病,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老年特定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约定的老年特定疾病保险金、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最多只给付一项,在给付其中任意一项后,本合同终止。
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已交保费和现金价值两者中的较大者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本合同约定的永久完全残疾,按被保险人被确诊或鉴定为永久完全残疾时本合同已交付的保险费和现金价值两者中的金额较大者给付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约定的老年特定疾病保险金、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最多只给付一项,在给付其中任意一项后,本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已交保费和现金价值两者中的较大者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身故,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已交付的保险费和现金价值两者中的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约定的老年特定疾病保险金、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最多只给付一项,在给付其中任意一项后,本合同终止。
投保须知
【重要提示】免除责任、保障责任、犹豫期、费用扣除、退保损失、保险单现金价值、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等内容详见保险合同,请务必仔细阅读产品条款、投保须知、客户告知书、保险合同及电子保单的特别约定。
【免责说明】本产品不承担因免责原因导致的保险金给付责任,投保前,须阅读并了解本保险相关“保险条款”,尤其“责任免除”部分。
【保额说明】投保年龄与最高基本保险金额的关系:
被保险人年龄
最高基本保险金额
50周岁-65周岁
30万元
66周岁-70周岁
20万元
71周岁-75周岁
10万元
【投保年龄与缴费期间的关系说明】
被保险人年龄
缴费期间
50周岁-75周岁
一次交清
50周岁-74周岁
5年交
50周岁-67周岁
10年交
50周岁-63周岁
15年交
50周岁-60周岁
20年交
【适用人群】
(1)投保人(不含外籍人士)年龄须为18周岁(含)以上(以投保时间核算),并且应当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2)被保险人(不含外籍人士)年龄须为50周岁-75周岁(以投保时间核算)且身体健康,经保险公司审核同意,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生效时间】自交付的保险费到达保险公司的账户之日起,本合同生效,具体的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中载明。保险公司自本合同生效日次日零时起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等待期说明】
等待期是指被保险人因疾病原因导致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一段期间。本合同等待期为180日(含第180日),自合同生效日次日零时起(在本合同履行中有复效情形的,自每一次复效日次日零时起)计算。在等待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向您返还本合同已交付的保险费和现金价值两者中的金额较大者,本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被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为本合同约定的“骨质疏松症合并特定骨折手术”疾病,或经诊断患有足以导致骨质疏松症合并特定骨折手术疾病的疾病;
(2)被保险人被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为本合同“老年特定疾病”术语项下的老年特定疾病,或经诊断患有足以导致老年特定疾病的疾病。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上述情形的,无等待期。
【犹豫期说明】本合同生效后,自您书面签收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您享有15日的犹豫期,以便您在此期间阅读合同。如果您认为合同不符合您的需要,您可在该15日的犹豫期内要求解除合同。您需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连同保险单原件、保险费交费凭证、您的身份证件,以及您所能提供的其他与解除合同有关的材料,一起在该犹豫期内送达给保险公司。自您向保险公司书面申请解除合同之日起,本合同即被解除,保险公司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将无息退还您已交的全部保险费,但将收取成本费人民币10元。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的损失。
【医院说明】
(1)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指国家卫生部门规定的医院等级分类中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当被保险人因紧急抢救不受此限制,但经急救处理伤情稳定后,必须及时转入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治疗;
(2)老年性痴呆(包括阿尔兹海默症)必须经保险公司认可医院中三级医院的专科医生明确诊断。
【保障区域】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
【信息披露】本保险产品由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面向江苏地区销售并承保(查询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销售主体为新一站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保险公司未设立分公司的地区,存在的服务不到位、时效差等问题,投保咨询、保单/凭证查询、客户投诉以及投保、承保、理赔、保全、退保等相关事务,由新一站保险网协助办理,新一站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67-5599。
常见问题
这款产品支持外国人投保吗?
您好!抱歉,本产品暂不支持外籍人士投保。
请问这款产品最大投保年龄多少岁呢?
您好!本产品被保险人的最大投保年龄为75周岁。
老年特定疾病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可以叠加赔吗?
您好!不可以的,本合同约定的老年特定疾病保险金、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最多只给付一项,在给付其中任意一项后,本合同终止。
我可以给外祖父买这个产品吗?
您好!抱歉,不可以的。您可以请您的母亲为外祖父投保本产品。
售后服务
 
 
三步理赔
 
http://file.xyz.cn/filesystem/image/10428871 理赔流程
 
http://file.xyz.cn/filesystem/image/10430576
 
STEP1:理赔报案
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956069或4008188699)报案。
 
STEP2:提交资料
保险公司会告知您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STEP3:坐收赔款
保险公司审核完成后,将按照您填写的银行账号,通过转账方式,支付赔款。若您需要协助,可以随时联系新一站,我们会全力为您服务。
 
 
保全
 
您可以通过关注“恒安标准人寿”微信公众号,完成身份验证,点击菜单【服务中心】—【自助服务】,选择对应保全项目(联系方式变更/职业类别变更)进行自助办理。如需帮助,请拔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956069或4008188699)或联系新一站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规划师。
 
 
退保
 
本产品支持退保。
 
http://file.xyz.cn/filesystem/image/10428871 退保流程
 
STEP1:联系新一站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保险规划师。

STEP2:按照保险公司要求提供相应解除合同申请书,证件和银行卡复印件,保单原件材料。

STEP3: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后,完成退保。
 
STEP3:保险公司扣除部分费用后(犹豫期内将扣除不超过人民币10元的工本费),退还剩余金额,具体金额需保险公司核算。
 
 
发票
 
本产品提供电子发票,发票抬头同投保人姓名(不支持公司抬头)。如需发票,请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956069或4008188699)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