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玉满堂典藏版增额终身寿险(已下架)
金玉满堂典藏版增额终身寿险(已下架)
  • 现金价值复利递增
  • 利益写进合同
  • 支持隔代投保
弘康人寿
备案名称
弘康弘福多多终身寿险
承保年龄
出生满30天-55周岁
保险期间
终身
犹豫期
15天
特色服务
  • 电子保单
  • 专属顾问
销量
4273
产品介绍

保障内容
必选保障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保单约定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身故或全残,按如下约定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1)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不含当日)之前身故或全残,按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累计已交保险费、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两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2)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当日)之后,且在交费期间届满前身故或全残,按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系数、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两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3)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当日)之后,且在交费期间届满后身故或全残,按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系数、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年度有效保额三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上述“给付系数”的取值如下:

到达年龄 给付系数
18至40周岁 160%
41至60周岁 140%
61周岁(含)以上 120%

保险合同的身故保险金和全残保险金,保险公司在保险期间内只给付一项,在给付其中任意一项后,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可选保障
投保人身故或全残豁免保险费不投保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若在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90日以内,因非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公司无息退还本附加合同累计已交的保险费,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在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90日之后因非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自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下一个保险费应交日开始,豁免主合同及其附加合同后续应交纳的各期保险费至交费期限届满为止,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按期支付。

投保须知
【免责说明】本产品不承担因免责原因导致的保险金给付责任,投保前,须阅读并了解本保险相关“保险条款”,尤其“责任免除”部分
【重要提示】免除责任、保障责任、犹豫期、费用扣除、退保损失、保险单现金价值、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等内容详见保险合同,请务必仔细阅读产品条款、投保须知、客户告知书、保险合同及电子保单的特别约定。
【生效时间】本合同成立、保险公司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后次日零时起生效,具体生效日以保险单所载的日期为准。
【适用人群】被保险人(不含外籍人士)年龄须为出生满30天至55周岁(以投保时间核算);职业分类须为1-6类。
【有效保额】本合同第一保单年度的年度有效保额为基本保险金额;以后各保单年度的年度有效保额为上一保单年度的年度有效保额的1.035倍。
【犹豫期说明】您收到本合同并书面签收或按照本公司要求的其他方式对本合同进行确认之日起15日内(含第15日)为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仔细审阅本合同的各项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合同解除条款以及如实告知条款等内容。若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保险公司将在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后无息退还您所交纳的保险费。您在犹豫期内提出解除合同时需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提供本合同及您的有效身份证件。自保险公司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自本合同生效日起不承担保险责任。
【保费说明】最低1万元起投,超过最低保险费部分应为1000元的整数倍。
【最大免体检保费限制说明】
投保年龄
最高累计保费(万元)
出生满30天-40周岁
1000
41周岁-50周岁
800
51周岁-55周岁
600
【投被保人关系】本产品投被保险人关系仅限为本人、父母、配偶、子女(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仅限父母为其投保)、祖父母、外祖父母。 
【信息披露】本保险产品由弘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面向江苏地区销售并承保(查询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保险公司未设立分公司的地区,存在的服务不到位、时效差等问题,投保咨询、保单/凭证查询、客户投诉以及投保、承保、理赔、保全、退保等相关事务,由新一站保险网协助办理,新一站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67-5599。
常见问题
你们网站提供的是电子保单,我不太放心,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这个产品最少要多少起投啊?

您好!本产品最低年交保费5000元起投,超过最低保险费部分应为1000元的整数倍。

这个产品的犹豫期是多久呢?

您好!收到本合同并书面签收或按照本公司要求的其他方式对本合同进行确认之日起15日内(含第15日)为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仔细审阅本合同的各项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合同解除条款以及如实告知条款等内容。若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保险公司将在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后无息退还您所交纳的保险费。您在犹豫期内提出解除合同时需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提供本合同及您的有效身份证件。自保险公司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自本合同生效日起不承担保险责任。

这款产品支持给别人投保吗?

您好!本产品投被保险人关系为本人、父母、配偶、子女(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仅限父母为其投保)、祖父母、外祖父母。

售后服务

 

 

三步理赔

 

 

http://file.xyz.cn/filesystem/image/10428871 理赔流程

 

http://file.xyz.cn/filesystem/image/10430576

 

 

STEP1:理赔报案
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4008-500-365)报案。

 

STEP2:提交资料
保险公司会告知您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STEP3:坐收赔款
保险公司审核完成后,将按照您填写的银行账号,通过转账方式,支付赔款。若您需要协助,可以随时联系新一站,我们会全力为您服务。

 

 

保全

 

 

本产品仅支持姓名、证件号码等投被保险人信息填写笔误的更正(不支持姓名和证件号码同时更正),受益人的变更。

 

 

http://file.xyz.cn/filesystem/image/10428871 保全流程

 

STEP1:关注“弘康人寿”微信公众号,完成实名认证进行线上申请。

 

STEP2:点击“保单服务”-“客户信息变更”,选择需要进行变更的项目,根据指示完成申请。

 

STEP3:按照要求备齐材料,并将所需材料提交给保险公司。

 

STEP4:完成后,保险公司会通知您保全结果。

 

 

退保

 

本产品支持退保。

 

 

http://file.xyz.cn/filesystem/image/10428871 退保流程

 

STEP1:关注“弘康人寿”微信公众号,完成实名认证进行线上申请。


STEP2:点击“保单服务”-“保障内容变更”-“秒退”,根据指示完成申请。


STEP3:按照要求备齐材料,并提交给保险公司。


STEP4:保险公司扣除部分费用后(犹豫期内全额退款),退还剩余金额,具体金额需保险公司核算。

 

 

发票

 

 

本产品提供电子发票,发票抬头同投保人姓名(不支持公司抬头),如需发票,可关注“弘康人寿”微信公众号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