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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必选保障 | ||
| 一般医疗保险金 | 200万元 | 1、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发生疾病,在我们指定医疗机构普通部(不包括特需医疗部、国际医疗部、外宾医疗部、VIP部干部病房,下同)进行治疗,对于被保险人在该医疗机构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下列医疗费用; 2、医疗费用包括:(1)住院医疗费用,(2)特殊门诊医疗费用,(3)门诊手术医疗费用,(4)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 3、一般医疗保险金、特定疾病医疗保险金、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共用1万元免赔额; 4、一般情况下,赔付比例为100%,但若被保险人在投保时选择以有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身份投保,但在就诊时未按公费医疗、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关规定取得医疗费用补偿的,则赔付比例为60%; 5、每一保险期间内我们一次或多次累计赔付的一般医疗保险金赔付限额见本合同附表保险计划表; 6、在任何情况下,对于同一保险事故,一般医疗保险金、特定疾病医疗保险金和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不可兼得,即若我们赔付其中任何一项保险金,则另外两项保险金不再赔付。 |
| 特定疾病医疗保险金 | 200万元 | 1、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本保险条款“9.1特定疾病的定义”约定的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下同),在我们指定医疗机构普通部(不包括特需医疗部、国际医疗部、外宾医疗部、VIP部、干部病房,下同)接受治疗的,对于被保险人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下列医疗费用; 2、医疗费用包括:(1)住院医疗费用,(2)特殊门诊医疗费用,(3)门诊手术医疗费用,(4)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 3、一般医疗保险金、特定疾病医疗保险金、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共用 1 万元免赔额 4、一般情况下,赔付比例为100%,但若被保险人在投保时选择以有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身份投保,但在就诊时未按公费医疗、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关规定取得医疗费用补偿的,则赔付比例为60%; 5、每一保险期间内我们一次或多次累计赔付的特定疾病医疗保险金赔付限额见本合同附表保险计划表; 6、在任何情况下,对于同一保险事故,一般医疗保险金、特定疾病医疗保险金和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不可兼得,即若我们赔付其中任何一项保险金,则另外两项保险金不再赔付 |
| 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 | 400万元 | 1、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本保险条款“8.1重大疾病的定义”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下同)在我们指定医疗机构普通部(不包括特需医疗部、国际医疗部、外宾医疗部、VIP部、干部病房,下同)接受治疗的,对于被保险人因治疗该重大疾病在该医疗机构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下列医疗费用; 2、一般医疗保险金、特定疾病医疗保险金、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共用1万元免赔额; 3、医疗费用包括:(1)住院医疗费用,(2)特殊门诊医疗费用,(3)门诊手术医疗费用,(4)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 4、一般情况下,赔付比例为100%,但若被保险人在投保时选择以有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身份投保,但在就诊时未按公费医疗、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关规定取得医疗费用补偿的,则赔付比例为60%; 5、每一保险期间内我们一次或多次累计赔付的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赔付限额见本合同附表保险计划表; 6、在任何情况下,对于同一保险事故,一般医疗保险金、特定疾病医疗保险金和重大疾病 医疗保险金不可兼得,即若我们赔付其中任何一项保险金,则另外两项保险金不再赔付 |
| 恶性肿瘤——重度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 | 400万元 | 1、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90日)后被确诊初次发生本保险条款“8.1重大疾病的定义”中8.1.1项约定的“恶性肿瘤——重度”,并在指定质子重离子医疗机构(见附表2,下同接受质子、重离子放射治疗所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 2、若被保险人未实际接受恶性肿瘤——重度质子重离子放射治疗的,我们对被保险人在指定质子重离子医疗机构发生的所有费用不承担赔付保险金的责任; 3、赔付比例为100%; 4、每一保险期间内我们一次或多次累计赔付的恶性肿瘤——重度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赔付限额见本合同附表保险计划表。 |
| 外购药品及外购医疗器械费用医疗保险金 | 100万元 | 1、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发生疾病,在我们指定医疗机构以外的其他机构购买的,符合一般医疗保险金、特定疾病医疗保险金、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必须由被保险人个人自行承担的合理且必要的,满足以下条件的外购药品及外购医疗器械费用; 2、赔付比例为100%; 3、每一保险期间内我们一次或多次累计赔付的外购药品及外购医疗器械费用医疗保险金赔付限额见本合同附表保险计划表。 |
| 特定药品费用医疗保险金 | 200万元 | 1、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90日)后被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含恶性肿瘤——重度和恶性肿瘤——轻度,下同),对于被保险人因治疗该恶性肿瘤所发生的满足条件的特定药品费用; 2、一般情况下,赔付比例为100%,但若被保险人在投保时选择以有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身份投保,但被保险人在购买已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特定药品时未从公费医疗、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取得医疗费用补偿的,则赔付比例为60%; 3、每一保险期间内我们一次或多次累计赔付的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赔付限额见本合同附表保险计划表。 |
| 重大疾病关爱保险金 | 1万元 | 1、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本保险条款“8.1重大疾病的定义”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下同),我们按照约定的重大疾病关爱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关爱保险金,同时本项责任终止。 2、被保险人在保证续保期间内,无论确诊发生一种或多种重大疾病,重大疾病关爱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
| 特需医疗保险金(赠险) | 100万元 | *赠险为1年期产品,仅保障1年,次年是否作为赠险续保,届时以保司政策为准 1、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发生疾病,在我们指定医疗机构的特需医疗部、国际部、VIP部进行治疗,对于被保险人在该医疗机构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下列医疗费用; 2、医疗费用包括:(1)住院医疗费用,(2)特殊门诊医疗费用,(3)门诊手术医疗费用,(4)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 3、在保险期间内,特需医疗保险金责任的免赔额为1万元; 4、赔付比例为30%; 5、保险期间内,我们一次或多次累计赔付的特需医疗保险金以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特需医疗保险金赔付限额为限; |
| 可选保障 | ||
| 重大疾病特需医疗保险金(可选) | 400万元 | 1、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险条款“8.重大疾病的定义”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下同),在我们指定医疗机构的特需医疗部、国际部、VIP部进行治疗,对于被保险人因治疗该重大疾病在该医疗机构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下列医疗费用; 2、医疗费用包括:(1)住院医疗费用,(2)特殊门诊医疗费用,(3)门诊手术医疗费用,(4)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 3、赔付比例为100%; 4、保险期间内,我们一次或多次累计赔付的重大疾病特需医疗保险金以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特需医疗保险金赔付限额为限; |
| 住院费用医疗保险金(可选) | 5000元 | 1、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发生疾病,在我们指定医疗机构普通部(不包括特需医疗部、国际医疗部、外宾医疗部、VIP部、干部病房下同)进行治疗,对于被保险人在该医疗机构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费用; 2、赔付比例为赔付比例A×赔付比例B,除特定疾病以外的住院医疗费用赔付比例A为50%,对特定疾病的赔付比例A为25%。一般情况下,赔付比例B为100%,若被保险人在投保时选择以有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身份投保,但申请保险金时未从公费医疗、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取得医疗费用补偿,则赔付比例B为60%; 3、保险期间内,我们一次或多次累计赔付的保险金额以保险期间内赔付限额为限; |
| 互联网在线问诊费医疗保险金(可选) | 2000元 | 1、若被保险人通过指定的互联网路径在我们认可的互联网医院进行诊疗,对于被保险人在该互联网医院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专科医生在线问诊费; 2、被保险人于同一日(当日零时起至二十四时止)在我们认可的互联网医院经同一个医生诊疗并开具该互联网医院病历(无论是否开处方)的视为一次就诊。 3、赔付比例为100%; 4、保险期间内,我们一次或多次累计赔付的互联网在线问诊费医疗保险金以本合同约定的互联网在线问诊费医疗保险金赔付限额为限。 |
| 互联网药品费用医疗保险金(可选) | 2万元 | 1、若被保险人在我们认可的互联网医院进行诊疗而产生符合条件的互联网药品费(详见《指定药品清单》); 2、赔付比例为80%; 3、保险期间内,我们一次或多次累计赔付的互联网药品费用医疗保险金以本合同约定的互联网药品费用医疗保险金赔付限额为限。 |
| 门急诊疾病医疗保险金(可选) | 1万元 | 1、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3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发生疾病在我们指定医疗机构普通部(不包括特需医疗部、国际医疗部、外宾医疗部、VIP部、干部病房,下同)接受门急诊治疗而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并且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门急诊疾病医疗费用(指本合同约定的药品费及其他门急诊医疗费用); 2、赔付比例为赔付比例A×赔付比例B,对于门急诊疾病医疗保险金,赔付比例A为50%一般情况下,赔付比例B为100%,但若被保险人在投保时选择以有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身份投保,但申请保险金时未从公费医疗、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取得医疗费用补偿,则赔付比例B为60%; 3、保险期间内,我们一次(单次门急诊视为一次)或多次累计赔付的门急诊疾病医疗保险金以本合同约定的门急诊疾病医疗保险金赔付限额为限。 |
| 门急诊意外医疗保险金(可选) | 2万元 | 1、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在我们指定医疗机构普通部(不包括特需医疗部、国际医疗部、外宾医疗部、VIP部、干部病房,下同)进行门急诊治疗而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门急诊意外医疗费用(指本合同约定的药品费及其他门急诊医疗费用); 2、赔付比例为赔付比例A×赔付比例B,对于门急诊意外医疗保险金,赔付比例A为70%一般情况下,赔付比例B为100%,但若被保险人在投保时选择以有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身份投保,但申请保险金时未从公费医疗、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取得医疗费用补偿,则赔付比例B为60%; 3、保险期间内,我们一次或多次累计赔付的门急诊意外医疗保险金以本合同约定的门急诊意外医疗保险金赔付限额为限。 |
| 重大疾病保险金(可选) | 10万元 | 1、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下同),我们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且我们不再接受您的重新投保。 |
保单约定
- 保险条款
- 1、太保互联网个人长期 B 款医疗保险(费率可调)条款太平洋健康险[2024]医疗保险 043 号
- 2、太保附加互联网特需医疗保险条款太平洋健康险[2024]医疗保险 044 号
- 3、太保附加互联网重大疾病特需医疗保险条款太平洋健康险[2024]医疗保险 045 号
- 4、太保附加互联网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条款太平洋健康险[2024]医疗保险 046 号
- 5、太保互联网个人门急诊 C 款医疗保险条款太平洋健康险[2024]医疗保险 047 号
- 6、太保个人重大疾病保险(互联网)条款太平洋健康险[2022]疾病保险 009 号
- 责任免除条款
- 保险公司告知书
- 客户告知书
保单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