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保证保险

【保障责任】投保人未能按照与被保险人签订的个人贷款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且投保 人拖欠任何一期欠款达到保险单约定的期限以上的,保险人对投保人未偿还的全部贷款本金 及相应的利息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
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投保人拖欠任何一期欠款虽未达到前款所述的期限要求,但保 险人有权提前向被保险人进行赔偿:
(一)投保人近亲属提供死亡证明证明投保人死亡,或投保人被宣告死亡或失踪的;
(二)投保人或其担保人被刑事立案侦查或涉及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或财产被查封、 扣押、冻结、扣划,造成财务状况严重恶化影响还款能力的;
(三)其他投保人或其担保人财务状况严重恶化影响还款能力的。 无论个人贷款合同如何约定,保险人认定投保人的还款顺序为:
(一)先偿还已逾期部分的欠款,再偿还未逾期欠款;
(二)对已逾期部分的欠款,按逾期情形发生的先后顺序依次偿还。
【责任免除】
1.未经保险人同意,投保人、被保险人擅自变更个人贷款合同;
2.个人贷款合同无效或被撤销;
3.被保险人或其受托人违反与保险人约定的风控规定或信调作业标准,未对投保 人进行资信审查,或未按约定的审贷程序进行贷款审批的。
4.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但投保人逾期或拒不偿还贷款的行为除外;
5.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
6.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7.地震、海啸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8.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恶意串通,损害保险人利益。
9.除贷款本金、利息以外的任何费用;
10.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
11.其他不属于本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 保险条款
- 责任免除条款
- 客户告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