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爱情保险-玫瑰有约

备案名称
爱情保险-玫瑰有约
承保年龄
18周岁-60周岁
保险期间
5年
特色服务
- 电子保单
销量
13
保障内容
| 必选保障 | ||
| 玫瑰有约 | 999朵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从第4年起,如和指定心上人在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登记结婚,即可获得999朵玫瑰花。 |
| 意外伤害 | 1万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的前3年内,如发生意外事故,在180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或伤残:(1)身故,给付1万元保险金;(2)伤残,按保险条款规定比例给付保险金;(3)身故及伤残保险金,累计不超过1万元。 |
投保须知
【投保说明】
(1)投保成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指定心上人不可变更;
(2)每对情侣限购1份。
【适用人群】被保险人常住地为北京、山东、上海、江苏、浙江、湖北、湖南、福建。
【外籍人士】可承保外籍人士,但被保险人及指定心上人不可均为外籍人士。
【保障区域】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
【生效时间】最早生效时间为T+5日零时(T为投保成功日)。如:9月20日投保成功,生效时间为9月25日零时。
【免责说明】本保险不承担因以下原因导致的保险金给付责任:
(1)参加潜水、跳伞、攀岩、探险、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武术、摔跤、特技、赛马、赛车、蹦极等高风险运动和活动期间;
(2)酒后驾驶、无照驾驶、驾驶无证机动车、违反安全乘坐规定;
(3)妊娠、流产、分娩;
(4)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中暑、猝死、高原反应等;
(5)艾滋病、精神病、整形美容、医疗事故、药物过敏、未遵医嘱私自使用处方药;
(6)醉酒、斗殴、挑衅、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故意自伤或自杀、细菌或病毒感染(意外伤害除外)。
投保前,须阅读并了解本保险相关“保险条款”,以上为部分责任免除条款,全部免责条款见保险条款。
条款告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