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轻爸比健康计划加强版

保障内容
必选保障 | ||
意外伤害 | 15万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意外事故,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或伤残:(1)身故,给付15万元保险金;(2)伤残,按保险条款规定比例给付保险金;(3)身故及伤残保险金,累计不超过15万元。 |
飞机意外伤害 | 50万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乘坐合法客运的飞机(含直升机)发生意外事故,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或伤残:(1)身故,给付50万元保险金;(2)伤残,按保险条款规定比例给付保险金;(3)身故及伤残保险金,累计不超过50万元;(4)“意外伤害”与“飞机意外伤害”保障,叠加给付保险金。 |
轨道/轮船意外伤害 | 30万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乘坐轨道交通(火车、地铁、轻轨、磁悬浮列车、有轨电车)或轮船发生意外事故,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或伤残:(1)身故,给付30万元保险金;(2)伤残,按保险条款规定比例给付保险金;(3)身故及伤残保险金,累计不超过30万元;(4)“意外伤害”与“轨道/轮船意外伤害”保障,叠加给付保险金。 |
营运车辆意外伤害 | 20万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乘坐合法客运的汽车(公共汽车、长途汽车、出租车、机场大巴)发生意外事故,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或伤残:(1)身故,给付20万元保险金;(2)伤残,按保险条款规定比例给付保险金;(3)身故及伤残保险金,累计不超过20万元;(4)“意外伤害”与“营运车辆意外伤害”保障,叠加给付保险金。 |
意外医疗 | 1万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意外事故,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治疗产生的合理治疗费,按免赔额100元、90%比例给付保险金:(1)以上治疗须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不含北京市平谷区所有医院;(2)合理治疗费用为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中的自付费用;(3)如保险期间结束后仍需治疗,保险期间自动延长,门诊最多不超过15日,住院至出院之日止(限保险期间届满之日起90日内)。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8万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等待期90日),如确诊首次患本保险承保的重大疾病,给付保险金:(1)续保不受等待期限制;(2)确诊须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不含北京市平谷区所有医院。 |
意外住院补贴 | 100元/日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意外事故,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住院,按每日100元给付保险金:(1)住院须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不含北京市平谷区所有医院;(2)因同一事故间歇住院,两次住院间隔不超过90日(含90日)计一次住院;(3)“重症监护补贴”与“意外住院补贴”,不叠加给付保险金,累计给付不超过30日。 |
重症监护补贴 | 200元/日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意外事故,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须入住重症监护病房治疗的,按每日200元给付保险金:(1)住院须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不含北京市平谷区所有医院;(2)因同一事故间歇住院,两次住院间隔不超过90日(含90日)计一次住院;(3)“重症监护补贴”与“意外住院补贴”,不叠加给付保险金,累计给付不超过30日。 |
投保须知
【重疾说明】承保30种重大疾病: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终末期肾病、多个肢体缺失、急性或亚急性 重症肝炎、良性脑肿瘤、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深度昏迷、双耳失聪、双目失明、瘫痪、心脏瓣膜手术、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 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严重Ⅲ度烧伤、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语言能力丧失、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主动脉手术、严重心肌病、慢性肺功能 衰竭、严重多发性硬化症、严重溃疡性结肠炎、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病。
【保额说明】史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申明:本公司如承保同一被保险人的多份保险(不含团体保险),“意外伤害”“意外医疗”“意外住院补贴”“重大疾病保险金”,同类保障按其中最高一项保额给付保险金。
【适用人群】被保险人职业分类须为1-3类,如被保险人职业类别变更,须在5日内告知新一站保险网(xyz.cn)变更。
【外籍人士】承保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满9个月,有工作证和居住证的外籍人士。
【保障区域】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治疗须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重大疾病确诊须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均不含北京市平谷区所有医院。
【生效时间】最早生效时间为投保成功后的次日零时。
【免责说明】本保险不承担因以下原因导致的保险金给付责任:
(1)被保险人支出的医疗、医药费用中,已由第三者补偿或赔偿的部分;
(2)参加潜水、攀岩、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热气球、跳伞、蹦极、探险、摔跤、武术、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活动;
(3)服役军人、警务人员(含防暴警察)在训练或执行公务期间;
(4)酒后驾驶、无照驾驶、驾驶无证机动车;
(5)妊娠、流产、分娩;
(6)艾滋病、精神病、先天性疾病、遗传性疾病、职业病、投保前已患有的疾病和残疾;
(7)医疗事故、药物过敏、未遵医嘱私自使用处方药;
(8)醉酒、斗殴、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故意自伤或自杀、中暑、猝死;
(9)体检、疗养、康复治疗、整容、视力矫正、牙齿修复或整形、辅助器具。
投保前,须阅读并了解本保险相关“保险条款”,以上为部分责任免除条款,全部免责条款见保险条款。
(1)被保险人支出的医疗、医药费用中,已由第三者补偿或赔偿的部分;
(2)参加潜水、攀岩、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热气球、跳伞、蹦极、探险、摔跤、武术、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活动;
(3)服役军人、警务人员(含防暴警察)在训练或执行公务期间;
(4)酒后驾驶、无照驾驶、驾驶无证机动车;
(5)妊娠、流产、分娩;
(6)艾滋病、精神病、先天性疾病、遗传性疾病、职业病、投保前已患有的疾病和残疾;
(7)医疗事故、药物过敏、未遵医嘱私自使用处方药;
(8)醉酒、斗殴、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故意自伤或自杀、中暑、猝死;
(9)体检、疗养、康复治疗、整容、视力矫正、牙齿修复或整形、辅助器具。
投保前,须阅读并了解本保险相关“保险条款”,以上为部分责任免除条款,全部免责条款见保险条款。
条款告知书
- 保险条款
- 1、附加个人重大疾病保险条款(2014版)-史带财险大众备-意外【2014】附116号
- 2、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条款(2014版)-史带财险大众备-意外【2014】附16号
- 3、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A款)(2014版)-史带财险大众备-意外【2014】附29号
- 4、附加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条款(2014版)-史带财险大众备-意外【2014】附10号
- 5、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条款(2014版)-史带财险大众备-意外【2014】主4号
- 责任免除条款
- 客户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