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产品
恒安标准筑梦未来大学教育金年金保险
恒安标准筑梦未来大学教育金年金保险
  • 大学教育金/创业金
  • 含满期保险金
  • 保险利益确定
恒安标准人寿
备案名称
恒安标准筑梦未来大学教育金年金保险
承保年龄
出生满30天-12周岁
保险期间
至22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
犹豫期
15天
特色服务
  • 专属顾问
销量
6322
产品介绍

保障内容
必选保障
生存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生存至18、19、20和21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且未发生本条款约定的永久完全残疾,保险公司按照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已交保费扣除已产生的生存保险金后的余额或现金价值的较大者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将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等于以下两者中的金额较大者:
(1)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已交付的保险费扣除累计已产生的生存保险金后的余额;
(2)被保险人身故时的现金价值。

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已交保费扣除已产生的生存保险金后的余额或现金价值的较大者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永久完全残疾,经诊断或鉴定符合本条款第6条中规定的永久完全残疾条件的,保险公司将给付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本合同终止。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等于以下两者中的金额较大者:
(1)被保险人被诊断或鉴定为永久完全残疾时本合同已交付的保险费扣除累计已产生的生存保险金后的余额;
(2)被保险人被诊断或鉴定为永久完全残疾时的现金价值。

满期保险金150%/130%/110%/100%已交保险费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日,且未发生本条款约定的永久完全残疾,保险公司将按照下表规定的条件和标准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日时的周岁年龄
满期保险金
0周岁-2周岁
150%×已交保险费
3周岁-5周岁
130%×已交保险费
6周岁-8周岁
110%×已交保险费
9周岁-12周岁
100%×已交保险费
投保须知

【重要提示】免除责任、保障责任、犹豫期、费用扣除、退保损失、保险单现金价值、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等内容详见保险合同,请务必仔细阅读产品条款、投保须知、客户告知书、保险合同及电子保单的特别约定。
【免责说明】本产品不承担因免责原因导致的保险金给付责任,投保前,须阅读并了解本保险相关“保险条款”,尤其“责任免除”部分。
【适用人群】
(1)被保险人(不含外籍人士)年龄须为出生满30天-12周岁(以投保时间核算)且身体健康,经保险公司审核同意,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2)投保人(不含外籍人士)年龄须为18周岁以上(以投保时间核算),且应当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犹豫期说明】本合同生效后,自您书面签收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您享有15日的犹豫期,以便您在此期间阅读合同。如果您认为合同不符合您的需要,您可在该犹豫期内要求解除合同。您需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连同保险单原件、保险费交费凭证、您的身份证件,以及您所能提供的其他与解除合同有关的材料,一起在该犹豫期内送达给保险公司。自您向保险公司书面申请解除合同之日起,本合同即被解除,保险公司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将无息退还您已交的全部保险费,但将收取成本费人民币10元。
【保费说明】3年交/5年交最低2万元起投,超过最低保险费部分应为1000元的整数倍。
【投被保人关系】本产品投被保险人关系仅限子女、(外)孙子女。
【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保险合同生效日次日零时起,至被保险人满22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24时止。
【生效时间】自交付的保险费到达保险公司的账户之日起,本合同生效,具体的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中载明。保险公司自本合同生效日次日零时起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信息披露】本保险产品由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面向江苏地区销售并承保(查询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销售主体为新一站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保险公司未设立分公司的地区,存在的服务不到位、时效差等问题,投保咨询、保单/凭证查询、客户投诉以及投保、承保、理赔、保全、退保等相关事务,由新一站保险网协助办理,新一站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67-5599。

常见问题
到了18周岁的时候不领取也可以吗?
你好!可以不领取的,不领取的金额可以进入累计生息账户,该账户的利益以保险公司官网披露为准。
最少要交多少钱啊?
你好!选择3年或5年交最低2万元起投,超过最低保险费部分应为1000元的整数倍。
什么时候可以领取呢?
你好!本产品的保险期间至被保险人满22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24时止,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生存至18、19、20和21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且未发生本条款约定的永久完全残疾,可以按照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领取生存保险金,一共领取4年。
领完生存金以后,还有钱可以领吗?
你好!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生存至18、19、20和21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且未发生本条款约定的永久完全残疾,可以按照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领取生存保险金。领取生存保险金后,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日,且未发生本条款约定的永久完全残疾,还可以按如下规定的条件和标准领取满期保险金,领取后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日时的周岁年龄为0周岁-2周岁,满期保险金为150%×已交保险费;3周岁-5周岁,满期保险金为130%×已交保险费;6周岁-8周岁,满期保险金为110%×已交保险费;9周岁-12周岁,满期保险金为100%×已交保险费。
售后服务

 

 

三步理赔

 

 

http://file.xyz.cn/filesystem/image/10428871 理赔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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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1:理赔报案
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956069)报案。

 

STEP2:提交资料
保险公司会告知您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STEP3:坐收赔款
保险公司审核完成后,将按照您填写的银行账号,通过转账方式,支付赔款。若您需要协助,可以随时联系新一站,我们会全力为您服务。

 

 

保全

 

您可以通过关注“恒安标准人寿”微信公众号,完成身份验证,点击菜单【服务中心】—【自助服务】,选择对应保全项目(联系方式变更/职业类别变更)进行自助办理。如需帮助请拔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956069)或联系新一站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规划师。

 

 

退保

 

本产品支持退保。

 

 

http://file.xyz.cn/filesystem/image/10428871 退保流程

 

 
STEP1:联系新一站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保险规划师。

STEP2:按照保险公司要求提供相应解除合同申请书,证件和银行卡复印件,保单原件材料。

STEP3: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后,完成退保。
 
STEP3:保险公司扣除部分费用后(犹豫期内将扣除不超过人民币10元的工本费),退还剩余金额,具体金额需保险公司核算。

 

 

发票

 

本产品提供电子发票,发票抬头同投保人姓名(不支持公司抬头)。如需发票,请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956069)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