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领取期间灵活可选,含加/减保
- 电子保单
- 电子发票
必选保障 | ||
养老年金 | 基本保额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若自约定的首期年金领取日起持续生存的,则从约定的首期年金领取日当日24时开始领取养老年金: |
身故保险金 | 已交保费/现金价值,二者较高者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约定的首期年金领取日前(含当日)身故,自被保险人身故之日起,本合同效力终止,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累计已缴保险费与本合同效力终止当日的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
可选保障 | ||
护理保险金保额 | 不投保 | 护理保险金保额 |
护理保险金 | 不投保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因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180日后经保险公司指定的医院确诊初次达到本附加合同定义的疾病状态中一种或多种,且被保险人因日常生活能力障碍引发护理需要,则自确诊达到疾病状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给付护理保险金。首次给付日后的每月对应日(若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为护理保险金给付日,每月的该日按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护理保险金。将豁免本附加合同缴费期间内的自疾病确诊日以后的各期保险费,本附加合同继续有效。 |
疾病身故保险金 | 不投保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若在护理保险金领取前因疾病导致身故,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附加合同已交纳的保险费与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当日的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若被保险人在护理保险金领取后因疾病导致身故,若已获得赔付的护理保险金低于本附加合同已交纳保险费,则按已交纳保险费与已给付的护理保险金的差额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若被保险人已获得赔付的护理保险金超过本附加合同已交纳保险费,则不承担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的责任,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
投保人身故/重疾豁免 | 不投保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180日后经保险公司指定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患符合本附加合同重大疾病定义的疾病,将豁免自被保险人身故之日或自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本附加合同所对应的主合同及保险期间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附加合同的剩余各期期缴保险费,同时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支付,本附加合同所对应的主合同及保险期间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附加合同继续有效。 |
(1)不满10周岁,总额不超过20万元;
(2)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总额不超过50万元。
缴费年限/起领时间
|
一次交清
|
3年交
|
5年交
|
10年交
|
15年交
|
20年交
|
25年交
|
30年交
|
55周岁
|
出生满30天-54周岁
|
出生满30天-52周岁
|
出生满30天-50周岁
|
出生满30天-45周岁
|
出生满30天-40周岁
|
出生满30天-35周岁
|
出生满30天-30周岁
|
出生满30天-25周岁
|
60周岁
|
出生满30天-59周岁
|
出生满30天-57周岁
|
出生满30天-55周岁
|
出生满30天-50周岁
|
出生满30天-45周岁
|
出生满30天-40周岁
|
出生满30天-35周岁
|
出生满30天-30周岁
|
65周岁
|
出生满30天-64周岁
|
出生满30天-62周岁
|
出生满30天-60周岁
|
出生满30天-55周岁
|
出生满30天-50周岁
|
出生满30天-45周岁
|
出生满30天-40周岁
|
出生满30天-35周岁
|
缴费期间
|
投保年龄
|
一次交清
|
出生满30天-55周岁
|
3年交
|
出生满30天-55周岁
|
5年交
|
出生满30天-55周岁
|
10年交
|
出生满30天-55周岁
|
15年交
|
出生满30天-50周岁
|
20年交
|
出生满30天-45周岁
|
25年交
|
出生满30天-40周岁
|
30年交
|
出生满30天-35周岁
|
- 保险条款
- 1、中荷金生有约(优享版)养老年金保险合同条款中荷人寿【2021】年金保险8号
- 2、中荷附加护理保险合同条款-中荷人寿中荷人寿【2020】护理保险13号
- 3、中荷附加保费豁免D款重大疾病保险合同条款中荷人寿【2021】疾病保险2号
- 费率表
- 责任免除条款
- 保险公司告知书
- 客户告知书
您好!如无法继续缴纳剩余保费情况,可随时申请减额缴清。
您好!根据身体状况及需要,经申请审核通过后,保障至年金领取后20年和保至终身可转换。
您好!生存金领取方式有现金领取和累积生息,如果是累积生息的话会按中荷人寿每年实际公布的利率进行复利计息,利率会在中荷官网进行公布披露。
您好!不能单独退保附加险(可单独加,不可单独退,必须整单退)。
三步理赔
理赔流程
STEP1:理赔报案
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400-816-1688)报案。
STEP2:提交资料
保险公司会告知您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STEP3:坐收赔款
保险公司审核完成后,将按照您填写的银行账号,通过转账方式,支付赔款。若您需要协助,可以随时联系新一站,我们会全力为您服务。
保全
本产品仅支持姓名、证件号码等投被保险人信息填写笔误的更正(不支持姓名和证件号码同时更正),受益人的变更。
保全流程
STEP1: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400-816-1688),提供相应的保单号,说明变更原因和需要修改的信息。
STEP2:保险公司会告知您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STEP3:按照要求备齐材料,并将所需材料提交给保险公司。
STEP4:完成后,保险公司会通知您保全结果。
退保
本产品支持退保。
退保流程
STEP1: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400-816-1688),提供相应的保单号,说明退保原因。
STEP2:保险公司会告知您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STEP3:按照要求备齐材料,并提交给保险公司。
STEP4:保险公司扣除部分费用后(犹豫期内全额退款),退还剩余金额,具体金额需保险公司核算。
发票
本产品提供电子发票,发票抬头同投保人姓名(不支持公司抬头),如需发票,投保人可在出单后,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400-816-1688)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