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工具意外险(B款)
- 客运汽车意外

备案名称
交通工具意外险(B款)
承保年龄
30天-80周岁
保险期间
自进入客运汽车车厢起至走出车厢止
特色服务
- 电子保单
销量
4
保障内容
| 必选保障 | ||
| 运营汽车意外身故/伤残 | 5万元 | 保障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从事合法营运的汽车期间(自进入汽车车厢起至走出汽车车厢止),因意外导致身故、残疾、烧烫伤。 |
| 运营汽车意外医疗 | 5千元 | 被保险人因上述交通意外伤害事故在医院接受治疗,保险公司赔偿合理的医疗费用(已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补偿的的医疗费除外),每次事故免赔额100元,赔付比例90%。 |
投保须知
1、凡出生满30天至80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学习,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2、该产品根据不同票价区别定价,该计划适用于乘坐客运汽车(121元<车票价格≤240元)的旅客。
3、保障区域限于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4、本计划生效时间可自由选择,最早为网上投保时间的下一整点。
5、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责任仅限于中国大陆范围内县级(含)以上公立医院(不包括主要作为康复、护理、疗养、戒酒、戒毒或者相类似的医疗机构)发生的社保范围内的合理医疗费用。
6、本保险产品每一被保险人限投保1份,多投无效。
7、本保险产品由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面向全国(港、澳、台地区除外)销售(查询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产品备案编号),销售主体为新一站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投保咨询、保单/凭证查询、客户投诉以及投保、承保、理赔、保全、退保等相关事务,由新一站保险网协助办理,新一站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67-5599。
条款告知书
- 保险条款
- 1、泰康附加新生活交通工具意外医疗保险条款-泰康养老泰康发【2011】第158号
- 2、泰康新生活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条款-泰康养老泰康养老发【2013】第99号
- 责任免除条款
- 客户告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