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免除
除本附加合同明确约定的保险责任以外,主合同中所有责任免除条款(如适用)均适用于本附加合同,若互有冲突,则以本附加合同为准。
(一)任何由下列原因直接或者间接造成的损失或费用,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1、被保险人未能按预定行程办理登记手续。
2、被保险人办理完登记手续后,未能准时登乘原计划乘搭的公共交通工具(由于保险事故而导致
被保险人未能准时登乘除外)。
3、被保险人旅程延迟是旅行服务机构的过失或过错造成的。
(二)任何下列情形下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损失或费用,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1、被保险人未能从原计划乘搭的公共交通工具承运人处取得旅程延误时数及原因的书面证明。
2、被保险人未能登乘原计划搭乘的公共交通工具承运人安排的最早便利的替代公共交通工具。
3、被保险人为该次旅程预订公共交通工具或购买本保险时应该知道可能导致旅程延误的情况或条
件,包括但不限于当时已经宣布或已经发生的任何罢工或其他工人抗议活动,以及当时已经发生的任何恶劣天气或自然灾害。
4、被保险人搭乘的航班为中转联程航班(中转联程发生在境外的不包括在内)